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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0年高考政策解读_四川2020年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16 人已围观

简介1.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3.四川高考政策4.请问四川省高考总分多少?四川新高考政策: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

1.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四川高考政策

4.请问四川省高考总分多少?

四川2020年高考政策解读_四川2020年高考政策

四川新高考政策:

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明确了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对象、成绩呈现等;

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了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使用;

三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明确了改革模式、考试安排、成绩构成、选考要求、录取方式等;

四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四川高考改革实施步骤、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

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 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是实施的“3+3” 新高考改革方案,文理不分科的第一届高考。在津招生院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统一高考科目将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任选3门。

新高考,新变化

新高考,新变化。除了已经公布的新高考政策,2019年下半年还将有新安排通知公布,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①为减轻考生备考压力,减少基层组考负担,确保全市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严谨和规范,进一步优化了2020年新高考等级性考试的时间安排。调整的主体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调整至与高考同期进行;保持高考英语第一次考试在3月份举行不变。市教委在下半年将出台相应的通知。

②研究论证2020年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布。2019年底,市考试院还将组织全方位模拟演练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普通高考流程,包括招生计划的模拟分配、志愿模拟填报以及模拟录取等环节,为考生2020年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天津市在美术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专业实施市级统考基础上,2020年将再增加播音与主持专业市级统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大纲已经制定完成,今年6月份将面向社会公布(已公布,查看),12月份实施考试。对于2020年想要报考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以及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都要在2019年12月份参加相应的市级统考。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 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九)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我校在浙江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4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海南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造价7个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天津市招生的人工智能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余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北京市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山东省的招生专业均不设置选考科目。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的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为设计类专业。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专业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四川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舞蹈表演(本、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某省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

(十四)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五、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仔细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和其他信息,详见我校网站。

七、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学费及相关费用,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一、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二、****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编 :620860

电话 :028-37666666

传真 :028-37601111

网址 :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四川高考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Vocational and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61;在川招生代码:5152;中外合作办学代码:5752。

第七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二教学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院隶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毕业后还将获得美国阿肯色大学史密斯堡分校专科文凭。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照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并面向社会公示,其中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西昌学院为准,藏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第一年收费标准以四川民族学院为准,预科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我院相关专业,执行我院相应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资助体系

学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奖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

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和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我院航海类专业须满足以下身体条件: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航海技术专业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辨色完全正常,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建议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辨色完全正常。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院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含少数民族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录取规则:

一、实行院校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本专业类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征集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面向已实施高考改革省份,学校按照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七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彝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在西昌学院就读,藏文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在四川民族学院就读,预科一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院就读。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同时可通过学院招生在线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咨询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审计处。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监督电话:028-82680056。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学院网址:招生在线网址: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请问四川省高考总分多少?

什么是三州十七县两区?

四川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政策的三州十七县两区:

三州: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仁和区、金口河区

四川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多少分?

普通类专业加分政策: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②三州、十七县、两区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25分;

③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④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⑤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艺体类专业加分政策: 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地方性民族加分被取消

①2015年起,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不再享受加5分的照顾。

②2018年起,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地方属院校加5分的加分项目也将被取消。

加分项的其他规定

①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②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③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加分申报流程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自行进行申报

②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立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③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④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等。

四川高考总分多少分附各科目及分数设置

四川高考总分多少分

四川高考总分为750分,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其中文科生科目有语文(150分)、文数(150分)、外语(150分)、文综(300分);理科生科目有语文(150分)、理数(150分)、外语(150分)、理综(300分)。

四川高考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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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考历年录取分数线统计

年份 考生所在地 考生类别 批次 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8 四川 理科 本科一批 546

2018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58

2018 四川 理科 专科 180

2018 四川 文科 本科一批 553

2018 四川 文科 本科二批 492

2018 四川 文科 专科 190

2017 四川 理科 本科一批 511

2017 四川 理科 彝文专业本科 442

2017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36

2017 四川 理科 藏文专业本科 273

2017 四川 理科 高职(专科) 180

2017 四川 文科 本科一批 537

2017 四川 文科 本科二批 470

2017 四川 文科 彝文专业本科 417

2017 四川 文科 藏文专业本科 311

2017 四川 文科 高职(专科) 190

2016 四川 理科 本科一批 532

2016 四川 理科 本科二批 453

2016 四川 理科 高职专科一批 390

2016 四川 理科 高职专科二批 180

文章标签: # 专业 # 考生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