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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六中2017高考成绩查询-合肥六中2017高考成绩
tamoadmin 2024-10-14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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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中学在哪
百花中学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南岗西合六路南侧。
学校简介:
合肥百花中学是2000年经省教育厅,合肥市教育局批准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具有独立法人,独立学籍和自有校园。
办学成果:
艺术、体育等特色教育教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内百花井校区和西校区高三美术班、音乐班、舞蹈班、传媒班学生参加安徽省2017年美术、音乐、舞蹈、传媒专业课高考统考均100%达到省统考分数线以上。体育班学生参加省体育统考90%以上达省体育类统考分数线。
收费标准:
经市发改委批准,学校收费标准:学费每生6200元/学期;书本费按实收取;住宿费每生800元/学期,全部费用按学期收取。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生享受国家贫困生资助:每生每年1000—3000元或享受校内贫困生资助,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百花中学的文化积淀和快速发展:
一、文化积淀:
大学梦、名师梦、名校梦,梦随心动矢志前行;战严寒、斗酷暑、心永恒,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积淀了厚重的校园文化。精致管理,唯美教育,共圆百花梦,齐铸文明魂,永坐前排,让优秀成为习惯,做世界的百花人,唤醒心智,深耕厚土,“引学导练”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二、快速发展:
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谋新篇,近几年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实现大突破。高一招生大突破:2021年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普通班和特色班均超过市控最低分数线。
荣获“合肥市非公优秀党组织”荣誉称号;荣获“合肥市市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荣获“合肥市A级食堂”荣誉称号;合肥地区空军招飞初选点;合肥市区普通高考社会报名点。
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本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其技能和创造能力的教育。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各级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市、县(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与表彰。全市高级研修班的组织和管理由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与管理工作。第五条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部门和各单位应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和多种形式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创造必要条件。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第六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做到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最新的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承担本行业、本单位重大科研课题,逐步成为本单位的技术带头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学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最新理论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成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本专业学习和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培养、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第七条 继续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其形式以业余自学和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组织的培训为主,也可根据本单位统一安排,通过进修班、培训班,以及函授和刊授、学习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方式实施。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当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九条 逐步建立继续教育实施体系。继续教育主要靠基层企事业单位实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高等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认定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继续教育中心。各培训基地应完善教学条件,保证教学质量,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可以收取必要的教学费用。第十条 继续教育师资按照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除配备少量的专职教师外,可聘请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所需经费采用多渠道、多途径筹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费用,企业可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及税后留利中列支,事业单位可在自有资金中列支。各级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需的业务经费,每年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实行继续教育对象登记制度。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对实施周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人员不能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按本规定统筹安排本单位的继续教育计划,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经费和其他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安排,积极参加继续教育,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接受检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习期满,个人应提交学习成绩报告,并由办学单位作出学习鉴定,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各单位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档案。
合肥62中小学是公办吗
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
专业学科类
办学性质:
公立
名额规定:
无限制
学校地址:
合肥市玉兰大道3号
二手房 (4个小区)
共55套
香樟花园13478元/㎡17套
中海岭湖墅别墅29579元/㎡15套
中海岭湖墅30986元/㎡12套
车城小区13474元/㎡11套
入学条件
落户年限:
无限制
名额规定:
无限制
招生简章
合肥高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图 为做好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居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 和“财富高新、和谐高新、美丽高新”建设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承担招生入学工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本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向社会事业局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依法依规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凡户口在我区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适当放宽年龄入学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2.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到学区所在初中办理入学手续。各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就读回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二)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在我区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前须向社会事业局备案。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 (三)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社会事业局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为合肥市桂花园学校(东区)、合肥市兴园学校、合肥市梦园小学(西区)、合肥市杨林小学、合肥市兴园中学、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合肥市第二十中学、合肥市永和学校、合肥市城西桥学校、合肥市蜀麓小学、合肥市梦园中学(西区)。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区域的接收学校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如所在区域内无随迁子女接收学校,符合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社会事业局和区属中小学结合《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精神,加大关爱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农村寄宿制学校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区属公办学校要按照社会事业局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区内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4.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执行《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市教育局意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 5.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6.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在高新区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 7.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随另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事业局要在管委会的统筹领导下,结合教育发展新形势与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的深入推进,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教育发展。社会事业局要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公民办学校招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努力办好农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稳定农村生源。 (三)强化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等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保障。城区以及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年度细化目标,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 (四)营造宣传氛围。社会事业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注重全市新优质学校创建成果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少年自愿合理分流,就近入学,控制和消除大班额。 (五)加强招生监督。要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凡发生违规招生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
购房知识
合肥高中排名
合肥市重点高中学校有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合肥市第八中学,合肥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肥西中学等。
合肥市第一中学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安徽省重点中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成员、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1955年,定为省重点中学,2000年,定为省级示范高中。
合肥市第八中学是安徽省全日制省级重点中学,合肥市花园单位、合肥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常规管理工作优秀学校。该校先后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
合肥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合肥工业大学的附属中学,始创于1948年;2003年3月被评为合肥市示范高中。
肥西中学荟萃了肥西县教坛精英和一流教育资源,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走在合肥市前列:“安徽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安徽省模范教师”、“省市县骨干教师”、“省市县教坛新星”、“市县学科带头人”、“市县道德模范”等各类优秀教师60多人。
合肥学院到底好不好呢?
合肥学院位于全国四大科教基地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2002年3 月14日,经教育部(教发函[2002]46号)批准由原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范学校三校合并组建而成。合肥学院是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兼有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合肥学院分为北区、南区和东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 1822 亩,校园绿树掩映,环境优美。学院校舍建筑面积 37.3 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4900 余万元,藏书 56 万册。在职教职工 737 人,专任教师 536 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74 人,国内外兼任教师 100 余人,其中常年在校的外籍教师近 20 人。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1 万余人(其中本科生占 75% 以上),成人教育在校生 520 余人,在校外国留学生 60 余人。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化学与材料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中国语言文学系、经济系、教育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管理系、数学与物理系、旅游系、基础教学部等 15 个教学系部 71 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 36 个。此外,学院还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基础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中德环境技术转化中心、安徽省德语培训中心、艺术设计研究所、房地产研究所等教辅、科研机构。 学院是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合肥学院以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为办学定位,努力建设合格本科院校。学院围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教学计划管理为抓手,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以加大教学基本建设投入为手段,加强实践、实验教学;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2005 年,学院由规模发展转向内涵建设,各项事业较快发展。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水平有较大提高,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办学特色得到培育日趋形成,全院上下呈现 出团结奋进、民主和谐、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生物工程专业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电工电子实验室为省级基础实验室示范中心。 3 门课程入选省级精品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 项, 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2 项。
学院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与经济开发区、周边企业和国外高校的合作,发挥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欧盟亚洲链、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DAAD )、德国国际交流与发展中心( CIM )等项目顺利实施 ,中德 过程与新能源技术、生物质能源等项目 开展合作 。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合作项目中德环境技术 转化中心开始建设。 校区、校企合作正式启动, 与北京、内蒙古、马鞍山、宁国、宣城等研究单位和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 7 项 。 2003 年以来,学院承担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项目、 国家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国家 863 计划研究子项目,省“九五”科技攻关项目、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市级、院级研究项目近 300 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 发表论文 600 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多项,获省、市科研奖项十多项。 1 人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1 人获第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 2 人被遴选为合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学院成功主办中德韩三国四校“新时期青少年教育和体验学习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日趋活跃。
合肥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思想,注重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竞争能力。 2005 年,我院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击剑锦标赛男女个人冠军、团体亚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国家二等奖、省一等奖;首届 “ 挑战杯 ” 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等。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高。 2003 、 2004 、 2005 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 名列全省前列,200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 97% 。多年来,合肥学院已为国家输送近 3 万名建设人才,其中有 1.5 万余人在合肥地区工作,为安徽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他们中大部分工作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有的则曾任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新闻顾问及希拉里竞选班子成员,有的则创办了博鳌亚洲论坛和投资建设了北京沙河大学城,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合肥学院是中德省州文化交流项目,自 1985 年安徽省与德国下萨克森州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以来,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韩、日、澳等国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2005 年 5 月,德国下萨克森州州长访问我院,省州合作掀开新的一页。学院分别与德国、瑞士 13 所大学和韩国 3 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互派教师和留学生,输送 400 余名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学位。学院积极开展专业共建工作,对外汉语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合肥学院是安徽省 8 所可接纳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