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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2019理科分数线_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2019理科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1.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北京大学是我国顶尖大学,创办于1898年维新变法时期。北京大学在世界大学2021年排行榜上的排名情况如下:(1)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北京大学排名世界第49名。(2)美国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第51名。(3)2021年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第23名。(4)2021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的第
1.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北京大学是我国顶尖大学,创办于1898年维新变法时期。北京大学在世界大学2021年排行榜上的排名情况如下:
(1)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北京大学排名世界第49名。
(2)美国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第51名。
(3)2021年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第23名。
(4)2021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北京大学排在世界的第23名。
因此,考上北京大学是非常之难的。下面,我们就通过1997年至2020年24年里,北京大学在全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的录取分数线,来看看录取北京大学的难度。
一、北京大学1997—2001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
二、北京大学2002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三、北京大学2003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四、北京大学2004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五、北京大学2005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六、北京大学2006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七、北京大学2007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八、北京大学2008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九、北京大学2009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北京大学2010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一、北京大学2011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二、北京大学2012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三、北京大学2013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四、北京大学2014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五、北京大学2015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六、北京大学2016年各省、市、自治区文科、理科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七、北京大学2017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八、北京大学2018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汇总
十九、北京大学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汇总
二十、北京大学2020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汇总
今天,离2021年高考仅剩下100天的时间。祝愿学子们加倍努力,奋力拼搏,录取自己心仪的北京大学!
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
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是680分以上。
北京大学(英文: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
录取分数线是院校自己决定的,另外资格线、省控线、投档线这三个相关的分数线均由省招办划定。是否被录取光看录取线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同一个学校内不同的专业录取分数线都不一样的。
2019年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是568分,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1937年南迁至长沙,与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1946年复员返回北平,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城内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计划与录取
1、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3、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4、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6、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7、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8、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9、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非通用语种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10、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博雅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入选资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
11、北京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定向生录取线参照北京大学统招生调档线执行。若出现志愿率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不能超过统招生调档线10分,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招收同类别生源地区招收。
12、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