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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历史_浙江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人数

tamoadmin 2024-06-15 人已围观

简介1.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内容2.浙江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什么3.2017浙江新高考录取方案出炉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5.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是什么意思6.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7.高一七选三生物、历史、地理我想在浙江省内读什么学校好33.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坚持

1.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内容

2.浙江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什么

3.2017浙江新高考录取方案出炉

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5.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是什么意思

6.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7.高一七选三生物、历史、地理我想在浙江省内读什么学校好

浙江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历史_浙江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人数

33.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34.分类分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35.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第一批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36.提前录取的学校按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高校、高职(专科)院校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

37.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 38.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类分批按一定比例划定并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广电及其它类分别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39.第一次划定文理科第一批、艺术和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确定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后续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最接近确定比例的分数划定。不划组档线。 40.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41.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42.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

43.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44.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 、D、E 五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5.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6.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略。

47.文理科第一批及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今年开始,网上志愿填报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8.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49.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50.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生,须单独于5月15日前到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给有关高校确认。

51.已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院校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52.考生应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奖贷学金等有关助学规定,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慎重选报学校、专业等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53.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54.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55.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56.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高校应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对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已投档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由高校负责。

57.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58.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首先根据科类及考试类别按考生总分(文化总分加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单独提前投档。

59.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预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60.高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正确对待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61.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62.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① 省赛区竞赛

(a)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 全国决赛

(a)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6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通过全省统一认定者;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高中教育阶段在其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6名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通过全省统一测试者。

6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获奖证者,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0年1月6日(含)前,在“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中获奖获证,按第64条的相应要求通过认定或测试者(含去年已通过认定测试的今年应届考生);

2010年1月6日后,获一级运动员称号,或参加亚太区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世界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世界体育大会等获得前6名,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前3名,通过全省统一认定者;

2010年1月6日后,参加“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其他规定项目和赛事获得规定名次,通过全省统一测试者。

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67.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9.经县、市和省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和测试认定通过的符合第63条、第64条、第65条、第66条、第67条、第6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政策加分工作逐级审核与公示的具体规定,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各条中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体育项目的认定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测试工作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所有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认定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不享受第64、65条加分政策。

70.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2.各批经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由其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根据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具体降分分值并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其中各批提前录取院校经各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可降10分投档。艺术类专业根据录取生源的实际情况,决定文化降分幅度。

73.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以及监狱管理类专业按其隶属关系面向监狱、劳教单位招生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各批提前录取的,可降20分投档;在各批平行志愿录取的,可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征求志愿。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经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规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74.对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班复检合格而未被空军飞行学院录取的考生,可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适当降分投档,由当地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审查录取。

75.农村社区医生定向招生录取工作按《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76.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等)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民办高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校。

77.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被录取考生。

7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该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管理平台。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20日前审核确认后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9. 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复旦大学面向上海与我省试点自主选拔招生,须在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复旦大学和香港各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80.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81.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该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82.为了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建并送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寄发录取高校;被高校录取后不报到就读的考生,须在9月20日前向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登记备案,其纸质档案不再寄送录取高校。

84.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8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内容

(一)文、理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 2010年7月9日-7月21日 全国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2010年 7月27日-8月7日 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 2010年8月13日-8月24日 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专业,按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和高职(专科)分别安排到一、二、三批提前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第一批 2010年7月9日-7月12日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211”高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 2010年7月14日-7月21日 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 2010年7月31日-8月7日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和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业在7月27日-29日单独录取)。

(三)体育专业 第一批 2010年7月 14日-7月21日 本科专业; 第二批 2010年7月 31日-8月7日 高职(专科)专业。 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浙江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什么

一、招生计划

(一)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公安类提前批本科500人。女生比例不超过15%。招生计划下达至各市,各市不得再将计划下达到县(市、区)(招生生源计划详见附件1)。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部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其中部属院校理科类专业应在4.9以上(含4.9)。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招生考试办法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均在高考前进行。 部属院校将在高考后派员到浙江进行面试复试,省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提供面试复试考生名单。省公安厅政治部将该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复试。面试复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审都合格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1.1:1的比例投档,各院校进行阅档录取。 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85+体能测试成绩×0.15×2.5。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单独划定各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8日至17日;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4月8日至17日期间,凭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汇款函寄方式报名。函寄报名采用考生个人填写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的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汇款130元进行报名(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式样见附件2)。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 3.报名信息处理: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的有关信息,由浙江警察学院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做好核对、复查工作。

(二)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1.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市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绍兴、舟山 5月3日 5月4日 杭州、宁波、嘉兴 5月4日 5月5日 金华、丽水、台州、衢州 5月5日 5月6日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上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见附件3)。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见附件4)。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 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见附件5、6、7、8)要求进行;测试结束后,浙江警察学院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刻制光盘,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31日前完成复核,并于6月5日前将核准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填报志愿。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手续。 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五)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六)政审划线。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类分数线。

(七)政审。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各批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填写《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上线考生政审情况汇总表》,并与考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一起及时报省公安厅政治部,不得借故缺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如实记载政审中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招生政审工作有关依据和表格见浙公通字〔2008〕49号文件。

(八)录取。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学校类别分别在各批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其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它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关加分政策。

(九)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三个月以内发现凡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其他。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需要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的专业及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1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顺利。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公安警察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录取等环节,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标准,把好质量关。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为杜绝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招生院校必须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有错必纠,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咨询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招生通讯、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办法。警院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简章,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扩大影响,增加生源。要认真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特别是要给考生讲清今年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把招生宣传与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

附件:1.浙江警察学院2010年招生生源计划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邮汇固定格式式样)

3.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

4.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

5.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

6.体能测试主考职责

7.体能测试考评工作人员守则

8.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

9.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017浙江新高考录取方案出炉

浙江高职提前招生笔试考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方可报考相应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 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三个层次的现代职业教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涵盖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四个层次的相对完整的体系。

2021年,全国共有高职(专科)学校1486所;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52.58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2.9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590.10万人。

高职和中职的区别:

1、毕业学历不同。

中职学校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学生毕业属中专学历。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主要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这3个学历教育层次,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

2、招生对象不同。

中职学校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一般为三年,中职学校也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两年或者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和中专、职校、技校的毕业生。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高中生心中最重要的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浙江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将全面实施。

 新高考具体怎么录取?具体的方案有四页纸,钱报记者给大家归纳总结下。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不再分批次。

 和原高考相比,新高考普通类专业录取主要有4个变化——

 一,不再分批次;

 二,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不再像原来那样按批次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三,改学校平行志愿为专业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以专业为单位,考生有80个志愿可以填,而原来是以院校为单位填报;

 四,只设一个提前录取,不像原来分批设提前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则有3个变化——

 一,艺术类改三批录取为两批录取,分别为第一批——以校考为主的专业,和第二批——省统考专业;

 二,体育类改两批录取为一批录取。三是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和体育类全部专业,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如果没完全看明白,也别担心,钱报记者特地请来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负责人,详细解答了几个关注的问题和变化。

 昨天下午,钱报教育微信公众号“升学宝”第一时间推送了这份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许多高中生和家长的私信:“不分文理”和“取消批次”都好理解,但“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到底是咋回事?

 ●什么是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当年高考的实际人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其中,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举个例子。平行录取就是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即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最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院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假设今年浙江有30万考生参加高考,那么按20%比例计算,成绩排进前6万名的考生,能最先填报志愿。而且因为取消批次,原高考录取时的第一批到第三批的高校和专业,现在都可以填。换句话说,如果原来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今年没有被第一分数段考生报满的话,也有可能录取第二段、第三段的考生。

 考生的具体排名,即“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确定。高考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为什么要实行分段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表示,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导向之一。同时打破了人为给招生院校专业分批分等的既有格局,促使所有院校专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释放和激发学校创新活力。

 实行分段录取则是综合改革方案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改革初期确保能有序投档录取,使高分考生不至于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差太大,同时也可避免高水平大学专业间分差太大。

 而分段设置20%、60%(累计)、90%(累计)的比例,也是有讲究的。2016年,浙江传统高考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第二批约为57%(累计);第三批为89.7%(累计)。分段比例主要参考原相应批次上线考生比例确定,均在原相应批次上线人数基础上略有扩大,但总体保持平稳。

 这样确定比例,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一是平稳衔接的需要。与原有比例基本持平略有扩大,相应段上考生人数比往年相应批次上线人数稳中有升,有利于较好地实现录取的平稳过渡。二是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如果比例过大,不仅考生定位容易发生偏差,也容易造成录取结果与考生期待之间的落差。三是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里,还有一个改变让大家都惊呆了:考生有80个志愿可以填!这么多,怎么填?

 ●新高考志愿设置是这样的

 之前提到,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其中,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传统志愿,以院校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比如,考生填报浙江大学,就算一个院校志愿,然后再选择浙江大学的6个专业。但和原高考的传统志愿不同,新高考的传统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调剂,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而且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则是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

 比如,北京大学工科试验班、清华大学历史基础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试验班……像这样的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80个,最多可涵盖80所学校的80个不同专业。

 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另外,由于投档单位是专业(类),所以就没有专业服从。

 据统计,新高考后,考生无论选考哪3类科目,相比原来的文理分科,可选择的专业覆盖面均扩大到66.6%以上。

 ●为什么要设置80个平行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的答复是,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主要是考虑到在新高考“3 3”的模式下,高校专业要与学科要求相匹配,并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有效避免先选院校志愿被服从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现象发生。

 之所以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同时考虑考生志愿选择的机会与原有的机会基本相当;有利于新老办法的平稳衔接,也兼顾了有些看重学校、有些看重专业的不同考生的需要。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2017年,将有1368所高校的23700个专业(类)在浙江招生,考生如何从两万多个平行志愿中,选出适合自己的80个?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第一年,如何填报志愿大家都没有经验,但与原来填报志愿时的考虑方法还是相通的。

 比如,可以分三步——

 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

 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

 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特别重视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是什么意思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院校国标代码:12863,浙江省院校代码:0041

第七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学校有60余年办学史,曾五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省编委办批复增挂“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牌子;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0年拟面向全国10个省招收专科(高职)生,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省内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高考录取方案及录取进程进行。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21。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9000元(艺术生)收取。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学校针对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第八章 其它说明

第十八条 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定代表人、院长黄杭娟。

第十九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条 杭州市户籍以外的录取新生,可自愿随迁户籍关系,户籍要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后次月内将迁移相关材料交学校办理。

第二十一条 部分非表演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计划需要,将安排在学校东冠校区学习和生活。东冠与校本部之间安排校车定时定点往返,距离约3公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招生进程安排等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

招生电话: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网址: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是指专科提前批,即在专科批次之前招生的一个批次。

1、专科提前批详细介绍

提前批次专科是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国防生、体育及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提前批包括军队、公安院校或专业,海洋运输类、司法类部分专业,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提前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及本硕博连读专业,省内院校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班。

高考的提前批次比普通批次要早,一般高考结束以后提前批次就开始报名。

2、专科介绍

专科是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修业年限多数为三年(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视情况而定)。专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专科和非全日制专科两种。

全日制专科通常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全日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专科通常为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公安、体育、艺术院校提前批介绍

1、公安提前批

公安院校的考生需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的顺序进行。本科录取执行第二批本科院校省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专科录取执行省提前录取专科批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院校对报考公安院校(专业)志愿且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调档比例内,按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公安院校(专业)规定了男女生招生比例,投档时分别按男女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2、体育提前批

实行提前录取的办法,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分别划定男、女生的文化和体育录取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女生录取数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

体育类专业专科分数线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本科录取结束后确定并按考生志愿,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招生高校择优录取。

3、艺术提前批

录取时,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招生高校按《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高一七选三生物、历史、地理我想在浙江省内读什么学校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

第四条 校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

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第六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学校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

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

2.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3.招生信息网网址: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

5.咨询QQ:1873555891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选三”里有门道

“有两位普高学生A和B,A准备今后报考会计专业,B准备报考医学专业,但他们都很喜欢化学课和地理课,他们都可以将化学和地理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吗?”讲座一开始,刘副院长抛出的问题便难住了一大片听众。

这一问题其实涉及新高考的“七选三”,以及高校的录取。回答是肯定的。按新高考方案,高校将确定各专业(类)0—3门选考科目范围,提前2年公布,考生只需1门在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校该专业(类)。按此规定,报考会计和医学专业的可以将化学和地理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但其第三门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高校会计、医学专业所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此外,刘宝剑分析说,由于“七选三”,考生只需1门在高校指定科目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校该专业(类),这可能会产生另一种现象:如浙江大学化学专业指定的选考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最终考生以选考物理、生物、历史被录取,对化学没有太深研究的考生反而进了化学专业,这将对考生今后的成长成才带来很大难度。所以,他建议,考生如果志愿报考化学专业,最好将化学作为选考科目。

统一高考招生如何计分

实行新高考后,浙江省考生上大学共有四条渠道: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其中,统一高考招生最受学生和家长们关注。

实行新高考后,统一高考既有必考科目,又有选考科目,最终计分怎么计?这是广大学生和家长普遍存在的疑惑。

刘宝剑解释说,统一高考招生计分分两块:语、数、外直接计卷面分;选考科目计等级分。即:以同科同次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40分,相邻等级分差3分,最高为100分。

比如某次考试后,某考生物理卷面成绩89分,按比例,可以位列全省最好的第一等,于是在计算高考等级分时,该考生物理成绩可以满分100分计入高考总分;而另一考生物理卷面成绩88分,但按比例,只能位列全省第二等级,计入高考等级分时即以97分计入总分。

高校录取附加条件要看清

按新高考方案规定:高校确定各专业(类)0—3门选考科目范围,提前2年公布,考生只需1门在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校该专业(类)。此外,高校还可提前对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刘宝剑昨天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看清高校的录取附加条件。比如浙江大学化学专业,指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但如果该专业在录取时还有附加条件:化学学业考试成绩必须是A,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切勿忽视这一附加条件,不然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达到这一附加条件而直接被拒。

高中三年,可以这样安排

七选三,自己该选哪三门?又该如何着手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这是许多高一学生共同的困惑。对此,刘宝剑在昨天的讲座中重点提了三点建议。

其一,全面了解高考招生的政策规定,弄清自己有哪几条升学通道,今后喜欢(擅长)从事哪些工作,想读哪类专业和学校,高中阶段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其二,在老师、家长的帮助下,了解高中课程设置和学科特点,采用“排除法”、“渐进式”,扬长避短,及早确定高考选考科目,制定各科学习和报考计划;

其三,三年大致安排:高一熟悉各科特点,确定2门“不选”科目,并适当增加学习时间;高二上报考2门学考,高二下再报考2门学考,力争“首考如愿”;高三上、下报考语数(含学考)外和3门选考;4门学考的第二考应在高三上结束。

刘宝剑建议新高考生们不要给自己过高、过细的成绩目标,要主动与老师、家长和同学沟通交流,还要适当关心高校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拓宽视野,丰富阅历,以便更好地找准定位、自我发展、服务社会。

文章标签: # 录取 # 考生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