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趋势 教育趋势

2017年高考全国三卷答案-2017卷三高考答案

tamoadmin 2024-10-29 人已围观

简介1.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2.2017年全国三卷数学不等式选讲,第二问用如图所示方法为什么不对?3.2017全国3卷文言文4.如何评价2017年高考全国卷三理数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一、选择题1.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的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 甲公司可以向人

1.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2.2017年全国三卷数学不等式选讲,第二问用如图所示方法为什么不对?

3.2017全国3卷文言文

4.如何评价2017年高考全国卷三理数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2017年高考全国三卷答案-2017卷三高考答案

一、选择题

1.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的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贵任

C 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画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 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A 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15人,因种种原因现有董事人数为10人

B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股本为5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达200万元

C 股东张某、王某和甲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0%的股份,三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答案:B,C,D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该规定可知, BCD选项均正确(注意: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注册资本的1/3),A选项中公司董事人数是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不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

3.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将导致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或被没收?( )

A 董事长张某自己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所获得的收益

B 副董事长王某自行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借贷给某公司,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 总经理李某自行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

D 副总经理赵某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该条规定,ABCD选项均正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原《公司法》采用的是“董事、经理”的称谓,新《公司法》采用的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

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属于无效的是:

A 股东会作出向某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

B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60%

C 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

D 股东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的疏忽,未通知股东张某,股东会作出增加生产项目的决议

答案:A,C

解析:

《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股东会作出的向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是可撤销决议,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不能作出决议,董事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前应通知全体股东,D选项中召开股东会前未通知股东张某,召集程序违反法律,因此决议是可撤销决议,所以D选项不正确。要注意决议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二者是不同的。

5.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事项是登记申请书中的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 企业住所

B 张某的居所

C 张某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D 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答案:A,B,C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0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根据试条规定,ABC选项均是必要记载事项。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必要的从业人员虽然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必要条件,但是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不是设立申请书的必要记载事项,所以D选项不正确。

6.某合伙企业共有甲、乙、丙、丁、戊5名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甲、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因为决策失误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应当由甲自己承担责任

B 甲对乙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应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C 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乙的委任

D 戊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0条规定,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分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撤销该委托,不须向法院申请,所以C选项不正确。

7.加拿大一家公司与中国某企业签订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该外国企业未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额,对其应当如何处理?

A 外方应当向中方支付迟延缴资的利息,并赔偿因此给中方造成的损失

B 双方应当协商修改合同,另行约定缴纳出资的期限

C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出资,企业登记机关可对其处以罚款

D 可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答案:A,D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合营各方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该外国公司未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8.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共同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成立后,乙公司不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同意,并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合营企业方能解散

B 甲企业有权自行向审批机关提出解散合营企业的申请

C 乙公司应当对合营企业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向甲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0条的规定,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他方有权提出解散合营企业的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该条同时规定,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当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营一方不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应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9.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如果甲企业清算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甲企业清算结束后,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B 乙公司对孙某的债权受到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C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D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为5年,自乙公司对甲企业的债权成立之日起起算

答案:A,B,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期限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且即使债权人应申报债权而未申报,原投资人也应在5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年期限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起算,不是从债权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发生日起算。

10.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行为中,哪些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 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奖励给公司的中高层管理者

B 公司董事甲持有公司l万股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甲将股份全部转让

C 公司成立2年5个月,发起人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

D 公司为了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

答案:A,C,D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了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根据该条规定,AD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原《公司法》规定的是3年,注意《公司法》修订后的期限为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注意: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规定,《公司法》修订后作了较大的改变)。

二、案例分析

2000年1月,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 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新入伙,周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黄河公司于2002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问题:

1.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作为合伙人的赵超越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红天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有效。

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案:

李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合伙人赵、钱、孙、周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注意:对外,退伙人李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由于李退伙前已与其他合伙人进行了结算,他对该债务并不承担清偿责任,故其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周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赵聘任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②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

合伙人李的退伙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①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 2017年司法考试课程! 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2017年全国三卷数学不等式选讲,第二问用如图所示方法为什么不对?

LZ您好

您的错误有2个

第一个错误,绝对值相减,那个不等式是≤,不是≥!!

第二个错误,就算是绝对值相加,得到f(x)有最小值,附图可见?<0然而不等式有解

2017全国3卷文言文

1. 全国三卷语文必背古诗文有多少篇

《离骚》、苏轼《记承天寺夜游》;秋思》、李商隐《锦瑟》、文天祥《过零丁洋》、李白《行路难》、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陶潜《桃花源记》:荀子《劝学》、李煜《相见欢》;曹刿论战》、辛弃疾《破阵子》、《诗经?邹忌讽齐王纳谏》、白居易《琵琶行》、范仲淹《岳阳楼记》、宋濂《送东阳马生序(节选)》、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杜甫《春望》、李商隐《夜雨寄北》;潼关怀古》、陶潜《饮酒》、孟子《生于忧患、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周敦颐《爱莲说》、韩愈《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杜牧《赤壁》。

初中50篇、《战国策?:《孔子语录》、苏轼《江城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曹操《观沧海》、白居易《观刈麦》;氓》、苏轼《赤壁赋》、李白《蜀道难》、马致远《天净沙?、苏轼《水调歌头》、诸葛亮《出师表》、孟子《鱼我所欲也》、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王维《使至塞上》、王安石《登飞来峰》、王湾《次北固山下》、李商隐《无题》、郦道元《三峡》、《诗经?、杜牧《阿房宫赋》、苏轼《念奴娇》(大江东去)、韩愈《杂说(四)》;关雎》;蒹葭》、柳宗元《小石潭记》、刘禹锡《陋室铭》;卫风?、陆游《游山西村》、李贺《雁门太守行》、《左传?、范仲淹《渔家傲》、杜甫《望岳》、韩愈《师说》、欧阳修《醉翁亭记》新课标高考语文要求背诵默写的64篇(首)古诗文目录高中14篇、辛弃疾《永遇乐》(千古江山)、庄子《逍遥游》;密州出猎》、《诗经?、张养浩《山坡羊?、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晏殊《浣溪沙》、杜甫《登高》、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于安乐》、杜牧《泊秦淮》。

2. 2017年河南语文高考文言文有哪些

2017年河南语文高考文言文有:一、古诗词部分:1. 氓(2)《诗经》2. 短歌行(2)曹操3. 归园田居(其一,2)陶渊明4. 蜀道难(3)李白5. 秋兴八首(其一,3)杜甫6. 咏怀古迹 (其三,3) 杜甫7. 登高(3)杜甫8. 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4)李清照9.声声慢(寻寻觅觅,4)李清照10.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4)辛弃疾11.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4)辛弃疾二、文言文部分:1.荆轲刺秦王(易水诀别一段,1) 《战国策》2.兰亭集序(全文,2)王羲之3.游褒禅山记(第三段,2)王安石4.赤壁赋(全文,2)苏轼5.寡人之于国也(全文,3)《孟子》6.劝学(全文,3)《荀子》7.过秦论(后三段,3)贾谊8.廉颇蔺相如列传(负荆请罪部分,4)司马迁9.陈情表(全文,5)李密10.归去来兮辞并序(全文,5)陶渊明11.滕王阁序(2-3段,5)王勃括号内的数字为必修课本的册数。

3. 2017年全国卷3高考作文题目是什么

2017年高考作文题目 全国卷Ⅰ 全国卷Ⅱ 全国卷Ⅲ 山东 广东 四川 安徽 山西 黑龙江 辽宁 福建 河南 河北 江苏 陕西 湖南 北京 吉林 贵州 广西 云南 新疆 内蒙古 甘肃 浙江 重庆 江西 天津 上海 宁夏 青海 海南 西藏 湖北 中国教育在线讯 2017年全国高考语文科目考试于6月7日举行。

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今年全国卷3高考语文作文题目如下: 题目是一个副标题作文,因为是正逢高考四十年,是关于我与高考或我看高考。 全国卷3作文题目。

4. 2017年高考全国卷Ⅱ作文题目及专家解析是什么

试题内容 22。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周易》) ②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杜甫) ③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李清照) ④受光于庭户见一堂,受光于天下照四方。 (魏源) ⑤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作,敢当。

(鲁迅) 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 *** )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无数名句化育后世。

读了上面六句,你有怎样的感触与思考?请以其中两三句为基础确定立意,并合理引用,写一篇文章。 要求自选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专家解析] 2017全国Ⅱ卷继续采用有明确写作任务的新材料作文题型。试题材料由精心选择的六个中华名句组成,试题命制充分发挥作文的积极导向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自觉继承、转化优秀文化传统,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试题既让每个考生有话可写,又让优秀考生能够脱颖而出。六个名句言浅理明,贯穿其中的思想主线清晰,具有很好的亲和力,考生在理解上没有难度;而在审题立意、文体选择等方面又具有很大的开放度,便于考生发挥;要求考生结合自己的感触与思考,为命题加大了空间纵深,也为优秀作文提示了明确指向。

分别来自古代、近代和现代不同时期的中华名句,有诗词有随感,或豪迈或温婉,有的抒怀有的思辨;包含了自强奋发、家国情怀、坚持自我、豁达自信、开放进取、提升境界、敢于正视问题、勇于面对困难、勇于实践、敢于担当等丰富内涵,涉及个人“小我”与家国、社会“大我”等不同层面;既各自独立,言简意赅,又彼此关联,声气相通。 将六句并列齐观,从《周易》到 *** ,本身就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渊源有自、传承有序与生生不息,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绵延不绝、历久弥新的生动写照。

命题要求“以其中两三句为基础确定立意”,实则是引导考生结合自己的感触与思考,在充分理解名句内涵的基础上自主进行组合,从“小我”或“大我”的角度,以古鉴今,古为今用,激活名句的内在生命力。 考生既可以集中论述两三个名句的相通内涵,如以①⑤为基础探讨自强奋发、敢作敢为;也可以辩证思考由两三个名句组合生发的新含意,如以③④⑤为基础,讨论自信与正视问题、开放进取之间的关系;考生还可以深入研析个人、国家、社会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以①③④⑤为基础,探究如何全面提升个人的人格境界,或以②⑤为基础,表现个人对家国情怀、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思索,或以③⑤⑥为基础,论说坚持自我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关系,等等。

考生也可能更看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无数名句化育后世”带给他的感触与思考,而由此出发立意行文,对名句作者及其时代进行历史分析,个性化地阐发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或结合自己的经历和体会,讲述中华名句化育后世的精彩故事,论说名言警句对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 命题明确要求考生“合理引用”名句,既呼应了中国诗词大会引发的诗词记诵热,更隐含了“文化传承不应只是静态记忆”的认知。

“引用”,可以是名句字面意义的简单借用,也可以是名句哲理的深度化用;可以是正引,也可以是反用。合理引用名言警句,能使语言表达简洁凝练、生动活泼,增添感染力和说服力;将名句自然融入文章、与全文浑然一体,对考生的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写作要求中的“引用”指令,暗含了文化传承与语言表达等方面的丰富期待。同时,这一任务型材料作文的创新,也为辨识考生水平高下、强化区分度提供了一种新方法。

5. 2018全国三卷语文作文怎么立意

材料作文:围绕以下三个标语写作,1981年,深圳特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2005年,浙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7年,雄安,走好我们这一代的长征路。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文体不限,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审题要点: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这三条标语浓缩了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历程,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任务与时代精神的缩影。三条标语,代表三个时代的任务,三句标语的核心内涵,在于体现出“新时代、新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发展本身的要求也不断深化。第一条关键信息是抓好“时间”和“效率”谋发展,第二条提取出关键的信息是“生态与发展”,第三条提取的关键信息是“雄安”和“长征路”。标语是一个时代的切面,在历史的发展中,找好不同时期的定位,阶段任务不同,发展是核心命题。

写作建议:

本作文题目要求考生关注时代发展的鲜明主题、战略安排、价值追求和历史使命,在纵向把握的基础上,深入理解标语背后的内涵和方向,理解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内涵,深刻领会当代青年的历史使命与挑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从“发展”内涵的角度分析,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追求高速发展,到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再到绿色智慧发展理念。

从“发展”历程角度分析,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发展”就是破解当下难题,寻求未来路径。

从“发展”的区域角度分析,可关注材料中所给地理区位,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到京津冀地区,体现了国家的均衡发展。

考生审题时需关注到“围绕三个标语”,因而要思考三条标语之间的逻辑思维链条,在三者之间建立起联系,不可孤立的看问题。

6. 2017年高考选用全国三卷的有哪几个省市

2017年高考选用全国三卷的省:全国Ⅲ卷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

在2016年甲卷(全国Ⅱ卷)、乙卷(全国Ⅰ卷)的基础上,新增丙卷(全国Ⅲ卷)。丙卷与甲卷(全国II卷)在试卷结构上相同、难度相当。

2016年,广西、贵州、云南考生使用丙卷。其他省份还保持原来的甲卷(全国II卷)与乙卷(全国I卷)使用情况不变。

如何评价2017年高考全国卷三理数

纵观整份试卷,考查难度基本与去年持平,计算量较去年下降不少,但对于知识的灵活运用的考查比以往提高不少。

买票速度就服这里,别不信

广告

试卷很好的覆盖了高中数学的主干知识,大多题目都是对基础概念和基本解题方法的考查,检查学生是否认真对待高中知识的学习和考前的复习。对于中档以上的学生,可以比较多的展示自己的数学基本功。

试卷的大多数题目都会让学生有亲切感,比如第2题,考查复数的模长,如果注意到复数模长乘积与复数乘积的模长之间关系的话就可以秒杀了,节省时间。第6题考查比较常规的余弦型函数图象性质,但我们课内练习的比较多的都是正弦型,余弦型函数练得不多,但是其实用诱导公式就可以变为我们熟悉的正弦了。还有17题解三角形,18概率统计应用,19题立体几何,23不等式选讲。都属于学生日常训练中常见的题型,只要基础扎实,就不难解决。

针对这一现象,建议同学们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先巩固基础再挑战难题,重视扎实而全面的一轮复习,千万不要好高骛远,也不要心存侥幸。特别是最后的选修内容二选一,强烈建议学生两题的常规题型都要会,给自己选择的机会,不要只练其中一题。

对于一些综合的题型,更重视思维能力,灵活运用基本模型,突出数学的本质。例如第11题,函数的比较综合的考法,可以从零点转为根进而转为交点来处理,结合着图象变化,复合函数图象的画法;也可以从偶函数平移的对称性出发。第12题,是新课标第一次把向量考在压轴的位置,但其实平时模拟的时候遇到过,可以标准的建系用坐标来处理;如果平时积累得多的话,可以用等系数和线秒杀。第16题,如果直接类比到正方体内,可以比较快速的得到结论,凭空想实在不好理思路。第20题,对于抛物线的问题我们课内重中之重强调过,设点坐标的形式可以缩减计算量,然后比较标准的向量处理圆的问题,也是强调过很多次的了。第21题,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函数,我们在一开始讲导数就强调过,对数函数的重要切线,之后的不等式的处理也属于常规套路,对数相加转为真数相乘。

当然,对于综合题型,我们在日常的复习中,要重视知识点之间的结合,甚至于知识模块中的结合,重视数学思维的培养,不能把数学学成记硬背,重在分析理解。只有深刻挖掘自己解题背后的思维内涵,才能不断训练自己更好的把握数学的本质,学好数学。

文章标签: # 公司 # 企业 # 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