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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山西2020年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以高考(对口升学、专升本)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598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翟静贤 院长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条件以及各专业的举办能力和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条件;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的分配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传统优势学科和健康服务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上述专业的招生计划,同时核减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一)普通高考学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我院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我院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调配。
(二)对口升学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对口升学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三)专升本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严格按照国家、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第二十二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16080元/年
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15120元/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首先,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其次,学院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邮编:030025
电话:(0351)6936912、6936351、6936889、6936391
(0354)5312555、5316555
传真:(0351)6936912
Email:jcxyzsb@163.com
网址: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5月8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召开今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暨考纪工作会议,今年山西省的招生计划为18万多人,而去年实际录取人数为176875人,再加上今年报考人数报考人数为371438人,比去年减少了6502人,因此今年山西省的招生录取率会有提高,有望达到或突破50%。 ;今年,山西省的高考政策也有所调整,一些变化需要家长和考生特别注意。 ■有所变化 考生信息严格保密 往年,由于考生信息不能得到应有保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信息进行违法行为,为此,今年山西省将规范考生信息管理,只有考生本人和招生机构可以得到,高考成绩只有考生自己知道。 考生信息除考生本人和招生机构可以获知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生信息提供给其他人或其他机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通过中心网站和声讯台查询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 两类人员不得报考 今年,山西省强调两类人员被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在高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上一年度参加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美术类招生办法也有调整,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级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而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提前单独招生采取集中设点考试。考试由过去在全省范围内设点改为集中在太原市设点进行,并对已报名考生重新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专业就业率低将限制招生 高校设置专业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的就业,一些就业不好的专业将被限制招生。 山西省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与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率挂钩,对于办学条件趋紧和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控制和减少了招生数量。 另外,严禁高校超计划招生,严格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规范收费和毕业证颁发形式,如实刊载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要经教育厅和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才可发布。八所举办独立学院的本科高校要严格规范并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监督和管理,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出现问题,要追究举办高校的责任。 ■继续推进 "阳光招生"仍是主旋律 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赵晶介绍,去年"阳光招生"获得成功,为今年公平、公正招生提供了宝贵经验。 2008年,在山西省招生的高等院校共有1548所,其中本科院校879所,专科院校837所。招生计划159552人,其中本科82041人,专科77511人,实际录取176875人,录取总人数占报考总人数的46.8%。比2007年下降了1.13%。全年共查处高考违规违纪考生296人次,中国矿业大学提前单独招生考试78人次,艺术类专业考试138人次,纠正重复报名97人次。 今年,山西省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所有考生可在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高校招生的政策、计划、录取、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资格及录取信息进行公示,力求招生考试工作在阳光下作业。 严处违规考生不手软 本次会议上,严处违规是另外一个重点内容。赵晶主任表示,今年,将继续严肃处理违规考生。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1关键词:报名 何处报名有细规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制式户籍证明)。 常住户籍在山西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凡山西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山西省报名。 2关键词:加分 此类考生须备材料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所有这类考生需要出具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山西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在省级招委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关键词:志愿 6月9日开始填报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分A、B两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专业志愿栏的设置:第四、五栏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专业志愿。每所院校专业志愿栏后均设有"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 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 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主持与播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4关键词:考试 3+X科目设置 山西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体育类专业考试在文化课统考前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文化课统考前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或有关高校组织进行;外语口试在成绩揭晓后,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省属院校播音主持专业、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以及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等考试由广播**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组织,进行联合考试和面试。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及空中乘务等专业,由学校在统考前组织进行。 5关键词:监考 将建网上巡查系统 山西省今年建设网上巡查系统,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以及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县(市、区)考场要配置金属探测仪、隐形耳麦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一名监考员和一名监督检查员,监考员和监督检查员要来自不同的单位,监督检查员具有监督和监考双重职责。 6关键词:录取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军队、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的考生名单。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同招生院校进行面视、体测和政审。 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10所院校自行划定本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须达山西省确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7关键词:特区高校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列入提前批次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录取新生;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8关键词:本科院校 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 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山西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等学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