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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高考政策_广东高考对本省考生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可以的。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

广东省内高考政策_广东高考对本省考生

可以的。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应该可以报考。

按照2013年广东省高考报名规定,其中一条是这么规定的:

6.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籍在外省考生的借考事宜。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高中阶段户籍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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