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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政策,2014年高考改革方案

tamoadmin 2024-07-10 人已围观

简介1.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2.新高考政策是什么意思?3.2o15年高考户在内蒙孩子在外省念书能在内蒙高考吗4.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5.新高考哪年开始实施法律分析:《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一、报考条件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

1.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2.新高考政策是什么意思?

3.2o15年高考户在内蒙孩子在外省念书能在内蒙高考吗

4.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

5.新高考哪年开始实施

2014年高考政策,2014年高考改革方案

法律分析:《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一、报考条件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具有正式学籍者,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并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报考,报考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随迁子女在山西参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考生网上下载)。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

3.随迁子女在山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省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法律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一、报考条件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具有正式学籍者,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并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享有与我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申请报考,报考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随迁子女在山西参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考生网上下载)。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

3.随迁子女在山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省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6.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逐步探索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昨日,记者从教育界了解到,福建省2014年高考政策保持稳定,暂无文理分科等大调整,同时业内也分析说,新高考的露脸按照3年一贯制的规律,一般会在2017年左右出现。

2014年高考取消文理分科几无可能

据福建教育界权威人士透露,目前福建高考报名已结束,虽然2014年的高招细则正在制定中,尚未对社会公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2014年的高招政策将保持稳定,暂无大方向的调整。就算是要进行高考改革,我省的做法也是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如果有大的调整,将会提前向社会告知。

从目前已经确定的2014年高考报名方案来看,2014年高考取消文理分科几无可能。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6个类别。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也就是说,考试科目改变的可能性也很小,《决定》不会影响明年福建高考。

至于福建高考是否再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该人士说,目前也都在等教育部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上的思路是保持稳定,逐步推进,不会一下子大改、全改。

新高考政策是什么意思?

据扬子晚报11月1日报道,江苏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不变。此前,有传言说江苏2014年高考将取消“小高考”加分。

附: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根据江苏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2o15年高考户在内蒙孩子在外省念书能在内蒙高考吗

新高考政策即教育部公布的新的高考改革政策。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9月4日正式发布,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的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目的就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的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技术只供浙江考生选择)六(或七)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3+3”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目前采取3+3模式的省份有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六省市。

“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

1、2014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政策:

截至2014年4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但是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截至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且可以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2、2015年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从区外迁入我内蒙古的考生,在内蒙古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按照2014年的政策执行。

3、从2016年开始,截至当年9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当年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本人在内蒙古具有初中学籍,并且参加中考被区内高中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家长在内蒙古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从2016年开始,截至当年9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3年;家长在内蒙古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内蒙古报考,需要签订承诺书,只参加高职高专批院校录取。

新高考哪年开始实施

不会变化太大,高考制度太大,对教学有很大波动。唐进委员问:目前,我省高考制度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从全国范围看,我省的考试方案繁杂,整个高中三年都围绕高考在转,高二应付“小高考”,高三全力应对“大高考”,割裂了三年系统学习。二是主考语数外不利于全面选拔人才,语数外三门成绩计入总分,其中有两门与语言有关,这样的高考模式对偏向理科的学生十分不利,目前理工类院校难以招到足够合格的生源。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改革计划,将学业考核与高校招生考试脱钩,恢复3 X的方案,X由学生自选并按分数而不是按等级计入高考总分,让学生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从而选拔出各类有潜质的人才?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 2008年高考方案从实施之初直到现在,一直有包括省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意见。概括起来,这些意见主要反映08方案较为复杂、总分偏低、区分度不够、理科科目所占权重不够等问题。  对此,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沈健说,未来,将更加科学明晰地界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功能定位。“江苏实行语数外加学业水平测试加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学业水平等级的模式,虽然还需要完善,但也需要保持相对稳定。” 沈健同时表示,高考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必须慎之又慎,既不能犹豫不决、裹足不前,也不能朝令夕改、盲目冒进。

新高考政策最早改革的一批省份是2014年开始的。

一、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料,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国。

二、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三、第三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四、第四批新高考省份(7个)。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五、第五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文章标签: # 高考 # 科目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