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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政策最新解读-浙江省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8-14 人已围观
简介1.浙江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2.浙江新高考政策3.浙江高考政策4.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浙江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法律分析: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不能在浙江参加高考。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
1.浙江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
2.浙江新高考政策
3.浙江高考政策
4.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
浙江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不能在浙江参加高考。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异地高考条件:有高中电子学籍且学满三年。
方案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是,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方红峰介绍,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就建立了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2010年该系统全省联网。“如果这个孩子在浙江读书,必须在系统注册学籍,可以监控是否连续三年学习,中间有没有离开。高三毕业时,系统会生成当年参加高考学生的电子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浙江新高考政策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浙江省录取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普通类考生分两段录取,分别按实考人数的60%和9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实考人数的20%划定,该分数线用于强基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
普通类提前录取设5个院校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平行录取以“院校+专业(类)”为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报考80个志愿。
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浙江高考政策
浙江高考政策如下:
1、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2023届)开始实施。
2、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2021届)实施。
3、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2022届)实施。
浙江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
2023浙江省高考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数袜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聚居少数民族考生与长居汉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考生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缺肆,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下列情形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