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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7高考加分政策,安徽2017高考加分政策表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法律分析:总体上看,安徽省目前保留了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自2022年起,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属于加分对象。法律依据: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台办

安徽2017高考加分政策,安徽2017高考加分政策表

法律分析:总体上看,安徽省目前保留了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自2022年起,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属于加分对象。

法律依据: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公安厅、省台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一)保留4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如下: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二)逐步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0、2021年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高考加分政策有:

一、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二、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三、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扩展资料

高考新政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通知》表示,要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通知》严格规范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各类型招生中弄虚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应类型招生资格外,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文章标签: # 考生 # 子女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