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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竞赛加分项目,高考竞赛加分

tamoadmin 2024-05-24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竞赛加分政策20212.高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法律分析: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全面取消以上5个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也就是说有竞赛奖杯在手的考生,不管是地方性的竞赛奖还是全国性的竞赛奖,高考都不再拥有加分资格。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

1.高考竞赛加分政策2021

2.高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

高考竞赛加分项目,高考竞赛加分

法律分析: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全面取消以上5个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也就是说有竞赛奖杯在手的考生,不管是地方性的竞赛奖还是全国性的竞赛奖,高考都不再拥有加分资格。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高考竞赛加分政策2021

高考加分政策有文艺特长加分、科技创新以及竞赛奖项。

1、文艺特长加分

高考加分政策的一类是文艺特长加分,这意味着如果表现出色,像音乐、美术、舞蹈方面的专业技能,还有其他多种表演艺术方面的特长,都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在某些省份里,这些项目的加分数量高达50分,甚至更多!

2、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也是高考加分政策的一类。这个政策适用于创新能力杰出的考生,让他们获得加分机会。不仅如此,许多高校和学校还会专门开设科技创新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学生提供独特的科研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提高创新能力。

3、竞赛奖项

高考加分政策是竞赛奖项。比如,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科学与技术竞赛等等。无论参加哪种赛事,如果在其中获得了奖项,那么就能获得额外的加分,这种奖项通常也是最容易获得的加分。

高考取消加分内容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教育部严禁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主体范围。根据安排,今年26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将全部取消。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方性加分项目。各地根据实际对相关项目分别研究论证,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

2、地方性加分政策将减少三成

按照规定,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之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将全部取消。

各地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外的其他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逐步减少加分项目、取消二类地区之间的加分差异。

高考优惠加分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14种: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

一、二、三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一、二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8.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9.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10.台湾省籍考生;

11.烈士子女;

12.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

1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

14.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考加分项目:

1、对奥赛全国决赛获奖学生、科技类竞赛相关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加分、保送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是否可享受投档加分照顾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决定,不再具备保送资格。

2.对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保送、投档加分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不再具备保送、投档加分资格。

3、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还可根据本地中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

4、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鉴于部分省市地区已经自行实施了高考“加分瘦身”且力度比上述规定要大,加之我国高考招生实行的是属地化政策,因此有些地方会提前“瘦身”,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当地当年的招生录取相关政策。

文章标签: # 高考 # 项目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