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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项目女生皮肤_高考体检皮肤怎么办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1.关于高考时的体检:男生会脱完吗?检查过的回答,主要检查些什么?皮肤有疤会不会写上档案?2.急!!高考体检3.高考体检,关于疤痕的问题~急!!!一、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的项目,它们是:(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

1.关于高考时的体检:男生会脱完吗?检查过的回答,主要检查些什么?皮肤有疤会不会写上档案?

2.急!!高考体检

3.高考体检,关于疤痕的问题~急!!!

高考体检项目女生皮肤_高考体检皮肤怎么办

一、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的项目,它们是:(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6)胸部透视。(7)肝功能检查。仅包括转氨酶等。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结论,按现行规定一般有以下4种:(1)合格;(2)合格受限;(3)合格不宜;(4)不合格。三、注意高招体检的9个问题。1.考生要保证较充足的睡眠。睡眠不足可导致免疫力下降,加上过度疲劳和考前的紧张,容易患感冒,从而影响体检结果。此外,体检前还应保持情绪稳定。  2.体检前尽量不服药物、少吃保健品。因某种疾病治疗需要,医生要求不能停服的药物,体检时应向医生说明。保健品如果一定要服用,建议等到体检之后再服用。  3.饮食方面应安排清淡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刺激性食物、烟、酒及辛辣食品。  4.不必空腹进行体检。  5.晕针、晕血的学生请在抽血前告知医护人员。抽血检查后务必用棉签按压针眼5分钟,防止皮下血肿或皮肤青紫。  6.体检时最好随身带一些钱款,主要用于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到专科进一步检查。  7.体检前一天要避免剧烈运动,当天要穿宽松的衣服便于穿脱。在体检过程中,应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不要携带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8.戴隐形眼镜的应提前一天摘掉,以免影响视力检查结果。  9.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到带队人员手中,以防丢失。

关于高考时的体检:男生会脱完吗?检查过的回答,主要检查些什么?皮肤有疤会不会写上档案?

你好高考体检项目如下所说。

高考体检分为内科、外科、五官科、血检、胸透等项目。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7个方面项目,分别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按规定,因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予录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不过,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主要指的是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者;没有既往病史者,则在栏内填“无”。

鱼鳞病患者不会有问题的,体检会通过的。

治疗鱼鳞病现在最佳的治疗方式是中药泡浴绿色治疗,现在市场上的激素药物对身体有很大的副作用,希望楼主注意,鱼鳞病是可以治好,只是复发的可能,推荐使用中药浴治疗,中药浴可也说是治疗鱼鳞病效果最好、最安全地方法了,一般患者在治愈一年后不复发的,以后不会有复发的可能,如果治疗期间一疗程已痊愈,最好连续服用第2疗程加以巩固,以免反弹。治疗时不要用激素、免疫抑制剂类药 副作用很大、损害肝脏,

该病如在没有治愈前结婚,对下一代很有可能会遗传,治愈一年后结婚一般遗传几率是很低的,平时还要加强锻炼,对生活方面注意可多饮白开水,服用维生素A。

可以在生活中注意适当的多吃一些含有维生素A的食物、天气寒冷的时候注意皮肤保暖、注意皮肤保湿,不要让皮肤过于干燥,这样会加重病情.

在生活中注意:

1、保持心情舒畅,坚持治疗。

2、饮食中不宜食用海鲜、辣椒等刺激、油腻的食物。多吃水果及蔬菜,避免饮用各种酒类。

鱼鳞病患者日常护理方法

1、季节变化:鱼鳞病患者大多冬重夏轻,在秋冬来临之际,应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添加衣服,避免风寒刺激皮肤,注意衣着保暖,防止暴露部位皮肤受冻。平时生活规律化,劳逸结合。

2、饮食方面:偏嗜或进食不当均能使脾胃失和而诱发或加重本病,患者应注意增加营养,多食胡萝卜、新鲜蔬菜、水果及动物肝脏、蛋黄、豆类食品,勿吸烟饮酒。

3、洗浴护肤:有条件者可进行温泉浴,并涂护肤油脂类,使皮肤柔润,减轻鳞屑和瘙痒,防止皮肤过于干燥,禁用碱性重的肥皂及刺激性产品。

4、保持精神愉快、情绪稳定:患有鱼鳞病,首先要认识到此病无传染性,患者身体状况都不错,精神愉快、情绪稳定、心情舒畅都有利于病情恢复。只要坚持治疗,医患配合好,患者都能达到消除的目的。

5、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缓解期,巩固治疗,杜绝复发。 患者在临床痊愈时,有些病人的汗毛孔还没有完全疏通,另外表皮微循环也未完全改善,我们认为消除标准不能单纯从临床判定,如果皮肤光滑,斑纹一消失就马上停止治疗,这样容易复发。科研组专家要求鱼鳞病患者达到临床消除时,还需用药巩固治疗。

祝愿楼主早日康复!

急!!高考体检

高考体检没那么严的,基本上不用脱衣服!体检过程蛮繁琐,有很多项!比如说查视力,嗅觉,听力,五官,是否色盲。。。不用担心啦,只要你报考的不是对皮肤方面有特别要求的,是根本就不会被写进档案的!

高考体检,关于疤痕的问题~急!!!

毛周角化症

这些小颗粒并不是粉刺,而是毛周角化症。

仔细检查一下,我们很多人身上皮肤的毛孔,都会有那么一点一点发红的小凸起,更严重些的,毛孔颜色会变深,呈现暗红或褐色,颗粒也会更粗糙,看起来很像是鸡皮疙瘩,所以毛周角化症又俗称“鸡皮肤”。它最常出现的部位,是在上臂外侧、大腿、颈部,甚至整个背部、脸颊———有些人腮帮子皮肤会颜色较深、也较粗糙,虽然颗粒状不太明显,但也属“鸡皮肤”。“鸡皮肤”不痛不痒,也不会病变,只是特别干燥、会起屑,还会影响美观。

能改善吗?YES

“鸡皮肤”是一种基因导致的体质。具有这种体质的人,毛囊周围的角质会增厚,导致毛囊口被过厚的角质堵塞,形成一粒粒的小凸起。秋冬季节皮肤的角质增厚,“鸡皮肤”也就显得更严重,有的甚至会呈现“鱼鳞病”的症状———这听起来好像很可怕,其实它只是极度干燥引起的、使皮肤呈现像一片片鱼鳞似的肤色不均,很多人呈现这种症状还不自知呢。另外,“鸡皮肤”也与维生素A缺乏有关,可适当服用维生素AD丸。

“鸡皮肤”是天生的,无法“彻底治愈”,却是能有效改善的。

①温和去角质

因为“鸡皮肤”与角质变厚有关,所以温和地去角质是必要的,但一定不可过度。

去角质有很多方法,我们洗澡时用含磨砂颗粒的沐浴乳、用洗澡海绵、浴球等猛搓身体,都能达到去角质的效果。只是,每天这么洗,会令本来就很干燥的“鸡皮肤”受不,而变得更薄更干,反过来又会刺激“鸡皮肤”变得更厉害。我们皮肤的角质更新周期为28--45天,所以这么猛的去角质,1--1个半月做一次就够了。

去角质比较温和的方法,是用浴盐(食盐也有去角质功效,但其中的钠会令皮肤干燥,“鸡皮肤”的人还是用具保湿功效的死海浴盐比较好)。可以用浴盐泡澡,也可先将浴盐用热水溶解了,然后混合在植物型的沐浴乳中(化学制剂多的沐淋乳会与浴盐起化学反应),在淋浴时用。用浴盐泡澡时,还可加入玫瑰和檀香精油,去角质的同时还能滋润皮肤。

很多人认为每天洗澡是好习惯,但对于“鸡皮肤”来说并不好。沐浴乳也能一定程度上去除老废角质,还可能过多洗去油脂,所以,“鸡皮肤”的人在冬天2、3天洗一次澡就够了,或者每天只用清水洗澡,而不用沐浴乳。

②滋润最重要

比去角质更重要的,是滋润皮肤--去角质只是手段。

“鸡皮肤”是很缺水又很缺油的皮肤,用一般的护体乳会不够滋润,而应使用药房里卖的专为极干性皮肤配方的护体乳,比如依泉极润护体乳、理肤泉营润身体乳霜、薇姿营养护体霜等。洗澡时也应该用滋润型的清洁产品,比如理肤泉滋养香皂、雅漾无皂基滋润活肤皂等。

另一个重点是,洗澡的水温一定要保持在40℃左右。冬日里,很多人喜欢用比较烫的水,觉得这样才够舒服。但烫的水很容易“去油”,也会过多洗去皮肤的油脂;而当身体一离开热水,皮肤表面的水分会立刻蒸发,同时也带走了皮肤的水分。这对于“鸡皮肤”来说都是“雪上加霜”的事。

如果“有钱又有闲”,去SPA享受身体的保湿护理,也是改善“鸡皮肤”很好的方法。

③欲速则不达

一粒粒的“鸡皮肤”会让人很想“除之而后快”,但是用手挤、抓、抠,会使毛孔周围的组织水肿,这样毛孔开口变得更小,更容易堵塞,会产生粉刺、毛囊炎;如果抓伤,更会造成发炎和色素沉淀。所以千万不要去抓、去挠。

如果有重要场合需要展示光洁漂亮的肌肤,可向皮肤科医生求助。涂用维甲酸、或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果酸换肤,都能让皮肤在几天内呈现晶莹剔透。但这只是“应急之法”,治标不治本,若经常这样处理,还会使皮肤的屏障功能变得更弱,令皮肤更干燥、更敏感。

改善“鸡皮肤”“贵在坚持”,无论春夏秋冬,洗澡后都用护体乳滋养皮肤,不做“懒女人”,皮肤才会变得更美丽。

如口服维生素A或多吃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对本病有一定帮助;此外,外用皮肤角质软化或角质溶解剂,可以减轻症状,使皮肤表面变的比较光滑。如外用维甲酸、水杨酸药膏等,维甲酸的应用应该从低浓度开始,如从0.05%-0.1%,以避免对皮肤产生刺激,每天晚上用一次。药物需要长期坚持使用才能有效果。

. 要用油来滋润. 你会发现润肤露不管用的,特别是在冬天,即使你在shower以后涂上厚厚一曾润肤露,还是会起皮...(当然了,可能有一些特别好的润肤露还是管用的,我用过的中档价钱的东西里,安利的雅密润肤露是最好的.其他的什么dove啦一类的,只能夏天用.冬天没什么用. ) 这也就是为什么要用油,我有的时候会用ve油的.就去boots和superdrug都有瓶装的,不是太黏稠的那种...

或者就是用精油啦..例如可以这样配制: 配方:①乳香1滴+紫檀木5滴+玫瑰5滴+伊兰2滴+甜杏仁油30ml ②紫檀木3滴+橙花3滴+玫瑰3滴+甜杏仁油30ml

还有一些精油可以达到润肤+减肥的效果:配方:①肉桂4滴+丝柏6滴+杜松10滴+葡萄柚10滴+甜杏仁油30ml ②柠檬10滴+迷迭香10滴+葡萄柚10滴+甜杏仁油30ml

2.洗澡的时候要做好除角质的工作. 就是把角质搓洗下来 ...我朋友是买一些浴盐和温和的磨砂来用.

3.内部条理, 吃蛋白质和va. 我个人比较喜欢吃安利的蛋白质粉啦,喝奶的时候加半调羹. va怎么补,我还不知道 我一直都是间隔的吃点ve.

由于毛孔角化是与角质有关的疾病,所以一般的治疗都是以去角质药膏为首选,像是A酸、果酸、水杨酸及尿素等。

A酸的作用较为深入,可直接影响到细胞核,去除不正常的角化,长期使用将可达到一定的治疗效果。另外像尿素,则具有保水的功能,对于去除角质,也有一定的功效,是在临床上常被使用的外用药。

由门诊患者的反应看来,高浓度如3.5%的水杨酸,有相当好的疗效。水杨酸本身为脂溶性,刚好可以沿着毛囊开口,顺着皮肤油脂到达角化部位,进而溶解角质,改善症状。此外,水杨酸价格不高,经济实惠,作用又较为温和,可用较高的浓度来制剂使用,达到良好的改善。不过,很难说哪一种药的效果最好,因为不同的人,对于各种药的接受度不同,有些人觉得A酸好,有些人则认为水杨酸有效,药的疗效会因人而异。患者只要配合医师的指示耐心擦药,都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改善。

不过,角质的生成有一定的周期,通常是一个月。但这都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先天的基因无法改变,所以再次新生的角质,仍会有毛孔角化的现象。通常一个月后,又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样貌。这是患者在治疗前,一定要有的认知。

日常生活保养之道

医师建议,洗完澡时皮肤含水度高,角质也变得软化,这时涂抹药膏,会有较好的效果。但若皮肤感到太过刺激,则建议30分钟后再擦药。除了擦药外,自己也可以做一些保湿的动作。例如涂抹一些保湿功能的保养品,减少皮肤干燥的情形,皆有一定的帮助。

有些患者会自行使用去角质沐浴用品,像是磨砂膏、去角质刷、丝瓜布等等。适度的去角质有一定的帮助,但过头就会造成皮肤的伤害。过度的摩擦不只会使皮肤受伤,还会使角质层变得更厚。因此,去角质的动作一个月一至两次就已足够。

高考体检,关于疤痕的问题~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发布时间:2007-06-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 [身长( CM )- 110]( KG )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0.5CM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0.5CM 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

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至 18.66 千帕)、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 , 合格 .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厘米 ,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 ,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 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米 ,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 5 米 、另侧不低于 3 米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纽,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4.5 ( 0.3 ),矫正视力不足 4.9 ( 0.8 ),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 4.6 ( 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 0.8 )以上,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视超过 10 O ,外隐斜超过 5 O ,上隐斜超过 2 O ,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1PD 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 , 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的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 5mm , 牙 牙合 超过 3m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 牙合, 中度牙周病,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 牙合的 ;。

(四)错 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 4 分;

(二)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 3 分;

(三) 加减法得分小于 7 分;

(四)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 55 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 MBTI-G 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 ENFP 、 INTJ 、 ISTP 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 I 得分大于 30 分;

(二) N 得分大于 30 分;

(三) F 得分大于 28 分;

(四) P 得分大于 28 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 7 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 B 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 3 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二)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三)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四)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3.0cm 的。

第四十六条 X 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 3 个、直径不超过 0.5cm ,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白细胞总数 4.0-10.0 × 10 9 /L ( 4000-10000/ mm 3 );

(二)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 50%-70% 、淋巴细胞 20%-40% ;

(三) 红细胞数,男性 4.0-5.5 × 10 12 /L ( 400-550 万 / mm 3 )、女性 3.5-5.0 × 10 12 /L ( 350-500 万 /mm 3 )

(四) 血小板计数, 100-300 × 10 12 /L ( 10-30 万 / mm 3 );

(五) 血红蛋白,男性 120g /L -180g /L(12 -18g /dl) 、女性 110g /L -150g /L(11 -15g /dl) 。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透明、淡**;

(二) pH 值为 4.5-8.0 ;

(三) 尿比重为 1.003-1.035 ;

(四)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 尿酮体阴性;

(六) 尿糖阴性;

(七) 胆红素阴性;

(八)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 0- 偶见 / 高倍镜、女性 0-3/ 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 0-3/ 高倍镜、女性 0-5/ 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 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正常;

(二) 镜检红细胞 0-2/ 高倍镜、白细胞 0-2/ 高倍镜;

(三) 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 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役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 年 4 月 24 日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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