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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噪声通知,高考噪音通知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时间2.合肥市高考期间噪音装修管制3.2023高考前几天不能有噪音4.高考噪音规定20235.开封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2021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考生们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防止噪声干扰,维护好城区市容秩序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高考、中考期

1.2023年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时间

2.合肥市高考期间噪音装修管制

3.2023高考前几天不能有噪音

4.高考噪音规定2023

5.开封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高考噪声通知,高考噪音通知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考生们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防止噪声干扰,维护好城区市容秩序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从严加强城区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噪声“严控期”——6月2日至6月5日。

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00进行施工作业;

禁止在考点学校周边摆摊设点、游街叫卖;

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

公园、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健身活动,严格限制使用扩音设备。

二、噪声“禁止期”——6月6日至6月9日、6月16日至6月19日。

实行24小时禁噪。城区所有在建施工地禁止施工,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健身活动,各考点及食宿点附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的商业、生活活动。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防治工作。禁噪期间举报电话:城管投诉热线87231234。

句容市城市管理城区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6月2日

2023年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时间

法律分析:.广场舞爱好者、音乐爱好者等应自发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内停止跳舞、演唱等活动;城区内请勿在居民区和学校等周边区域进行产生噪音或其他生产、营业、等活动,KTV、乐吧等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夜市、露天大排档等在夜晚10点前关门不再营业;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工作时间,严禁超时作业,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全天候停止施工;广大经营商户在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扩音喇叭大声叫卖;机动车辆(消防、急救车辆除外)禁止在城区内鸣笛。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2021年中高考期间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6月7日-10日全天、6月15日-17日全天,严禁在考点和居民区方圆5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音的经营、宣传、、建设(装潢)施工作业等行为,以免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所有文化场所必须严格控制产生噪声,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小区内不准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高音促销等活动。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禁露天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噪声管控期间,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对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中高考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此期间,我们将组织联合执法,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合肥市高考期间噪音装修管制

2023年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时间为晚上22:00时至次日6时,具体有当地确定。

临近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城区夜间(晚上22:00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6月7日至9日,全县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参加高考的注意事项

1、保持良好的心态:高考前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自信和冷静,避免因紧张和焦虑而影响考试发挥。

2、注意休息和饮食:高考期间,要注意充足的休息和科学的饮食,保证体力和精力充沛。

3、准备考试用品:高考前要准备好考试用品,如考场准考证、身份证、文具等,以免因准备不足而影响考试。

4、熟悉考场情况:高考前要熟悉考场情况,包括考场地址、交通路线、考场规则等,以确保能够顺利抵达考场和遵守相关规定。

5、合理安排时间:高考期间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时间过长或过短而影响答题和心态。

6、注意严格遵守考场规定:高考期间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定,如不得使用手机、不得抄袭等,避免因违规而受到惩罚。

2023高考前几天不能有噪音

法律分析:合肥市高考期间噪音装修管制为:禁止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晚10点至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等活动。

法律依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考、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晚10点至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等活动。

高考噪音规定2023

噪声“禁止期”(高考6月7日至6月8日,中考6月11日至6月13日)

一、禁噪时段

2023年高、中考禁噪期为6月1日至6月6日12:00——14:00、18:00——次日8:00,6月20日至6月23日12:00——14:00、18:00——次日8:00;6月7日至6月8日全天,6月24日至26日全天。

二、高考、中考考点

高考考点:福泉中学。

中考考点:福泉中学、福泉二中。

三、禁止在禁噪期间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促销宣传活动;

2.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进行活动和开展陀螺、广场舞、甩鞭、唱歌、练嗓等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的活动;

3.禁止在市区燃放鞭炮、空中礼炮和乐队演奏等;

4.禁止露天烧烤、室外夜市等易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室内经营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装饰装修、货物装卸、渣土运输、生产加工经营、场所营运等活动;

6.禁止大中型货车进入主城区,禁止农用车入城,禁止各类高分贝车辆、飞行器在主城区行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主城区特别是在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鸣笛或鸣响警报;

7.禁止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四、其它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执法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封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高考噪音规定2023介绍如下:

禁噪时间:6月5日——6月8日(全天24小时)。

禁止流动商贩在考点附近摆摊、叫卖,以及乱发“招生广告”宣传单等行为。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2023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8日。

管控要求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禁止广场舞、晨晚练等有声健身活动和露天、演唱会、婚庆、丧事等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开展产生噪声污染的及商业活动,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污染的方式招揽顾客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

严禁建筑施工、装修施工、汽车修理等产生噪声、影响考点及考生驻地周边的行为,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车辆运输建筑材料等行为。

6月7日至6月8日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各考点周围禁止车辆鸣笛,自觉配合考点周边主要交通干道实施的机动车辆交通管制。

其他事项。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851-22222076

市教育体育局:0851-22223148

市公安局:0851-2222499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22223317。

5月27日,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及产生环境噪声的相关单位,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通知明确,

全市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工地、服务等行业单位,在高考期间、中考期间的每日12时至15时、20时至次日6时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及施工活动。

6月7日至9日、6月22日至24日,全市各考点500米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工地、服务等行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及施工活动,杜绝考场周围环境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通知要求,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加强值班与巡查,在中、高考期间在各考点设置环境投诉值班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严从快、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鼓励噪声排污单位实施错时作业,并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文章标签: # 高考 # 禁止 # 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