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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政治高考题,高考2017政治卷三答案
tamoadmin 2024-06-21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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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解、仲裁与诉讼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以下对它们的异同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说法正确的是
A主持人民调解的主体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仲裁的主体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而主持民事诉讼的主体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
B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只限于公民之间发生的民间纠纷,仲裁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财产权益纠纷,而民事诉讼的范围最为广泛,对实体法规定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都可以提交诉讼。
C人民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仲裁裁决和民事判决都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审判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有违背法律的调解协议进行纠正,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裁定和对仲裁裁决是否合法的审查来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
正确答案:A,B,C,D
2、远航贸易公司经张某介绍,与蓝月机械公司签订一份机床购销合同。合同签定后,远航贸易公司按时向蓝月机械公司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机床,但蓝月机械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远航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在该案诉讼进行过程中,( )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A.人民法院通知知情人张某作证的行为
B.远航贸易公司委托代理律师的行为
C.远航贸易公司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的行为
D.审判长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A,C
3、下列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A.甲继承父母遗产的案件
B.乙因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的案件
C.选民资格案件
D.按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有关证券无效的案件
正确答案:A,B,C,D
4、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A.合同当事人约定二审管辖法院
B.合同当事人口头约定管辖法院
C.合同当事人共同选定了甲、乙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
5、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正确答案:A,B,C,D
6、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C,D
7、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A、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B、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C、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D、居住在国内一方的中国公民向居住在国外某中国公民提出的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A,B,C,D
8、H市B区居民孙海与杨梅夫妇,在S市D区某商场购得位于A省C区的大华煤气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煤气炉。某日,他们带着该卡式煤气炉到Y省W区旅游,在用该煤气炉煮食品时,卡式炉发生爆炸,孙、杨两人被炸伤。现孙、杨欲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下列法院中谁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A、H市B区人民法院
B、S市D区人民法院
C、A省C区人民法院
D、Y省W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D
9、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关于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深圳市南山区为履行地点的,但后来乙认为在盐田区交货更为方便,便通知甲到盐田区收货,甲同意了乙的请求,并在盐田区接受了乙的货物,则深圳市盐田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B.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广州市东山区为交货地点,则广州市东山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C.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深圳市罗湖区为货物到站地的,则罗湖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D.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北京市海淀区为货物验收地的,则北京市海淀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正确答案:A,B
10、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A.大华公司对天发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B.德国人波尔对在我国对我国胜发贸易公司提起的合同违约之诉,案件的诉讼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
C.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甲公司因而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
D.周阳对蓝天出版社提起的出版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所属高级法院没有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正确答案:A,C,D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1、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形成权?( )
A.李某从其父处继承了一套房产,后李某由于欠债,将该套房屋出卖
B.张某和王某订立一买卖电脑的合同,后张某未按时交付电脑,王某遂拒绝付款
C.刘某委托吴某代为购买女士服装,后吴某见宏盛服装厂生产的男装不错,就与宏盛服装厂签订了买卖男装的合同,刘某得知此情况后,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
D.风华公司因机器设备发生故障,难以履行与维达公司之间的加工合同,于是向维达公司主张变更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形成权。形成权是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选项A属于支配权;选项B属于抗辩权;选项D中风华公司单方主张变更合同并不能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动。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A.10岁的学生周某到某超市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
B.富豪林某签下书面赠与合同,将自己在某地的房产捐给阳光希望小学
C.商贩王某将自家种的萝卜冒充人参销售给某大型超市
D.华某和杨某签订了买卖一批的协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选项A不属于,因为行为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C不属于,因属于假冒行为。
选项D不属于,该行为违反法律。
3、李山出售一批奶牛给吴伟,双方约定,李山于2009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吴伟交付奶牛,吴伟于1个月后向李山付款。1个月后,吴伟没有付款,而李山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1年7月4日李山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其亲属因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11年8月4日才确定了由李华担任李山之监护人。2012年2月3日李华清理李山的财产时,发现尚有吴伟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吴伟主张权利,因吴伟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则依法,李山向吴伟请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日?( )
A.2010年12月4日
B.2011年12月4日
C.2012年1月4日
D.2012年2月4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后6个月期限内,因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结果是,中止原因发生期间所经过的时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待原因终止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继续计算以所剩的时效期间为准。
4、2011年底,曾某为了结婚需要,向开发商顺达公司购买预售房屋一套,支付了房价5%的款项。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该房屋,2012年1月1日,曾某到相关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3月1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曾某由于忙于公司事务一直无暇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8月1日,顺达公司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不知情的薛某,并办理了房产登记,8月4日,薛某入住该房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于曾某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故开发商擅自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
B.由于曾某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故薛某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曾某的预告登记已失效,薛某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假设8月3日该房屋由于遭雷击起火而毁损灭失,风险由薛某承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曾某于2012年1月1日办理的预告登记,至3月1日时已经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是一直因其他原因没有办理,到8月1日时,已经过了3个月的期限,因此,预告登记失效,开发商处分该不动产的,发生物权效力。
选项B错误。薛某可以获得所有权,但不是基于善意取得,而是基于买卖合同,因为此时开发商对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8月3日房屋还未交付给薛某,风险应由顺达公司承担。
5、吴某在下列哪一情形下,可主张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
A.唐某与陈某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陈某试耕。陈某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吴某,并为交付
B.钱某为孙某保管一套精美古书,好友吴某过生日,钱某谎称该邮票是以自己积蓄购得,赠送给吴某,并为交付
C.马某从图书馆借得一套《上下五千年》,涂去图书馆的标记后,以合理价格卖与不知情的吴某,并为交付
D.邓某拾得贺某丢失的钱包,以100元的价钱卖给不知情的吴某,并为交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应符合下列几项构成要件:(1)出让人为无处分权人;(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标的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171条的规定,陈某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处分的,视为其同意对标的物的购买,因此,其对耕牛的处分为有权处分。所以,吴某取得对耕牛的所有权是依据买卖合同,而非善意取得制度。
选项B错误。钱某将为孙某保管之物无偿地赠与吴某,吴某并非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因此,其不能善意取得该物。
选项D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可知,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吴某不能对钱包的所有权主张善意取得。
6、2011年12月1日,“宏新”物业公司为“风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2年4月5日,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发生纠纷,双方争论不休最后诉至法院解决。对于业主们提出的下列哪一要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A.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只收取清洁费,后来物业公司又收取卫生费和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属于重复收费,这些违规收取的费用应予退还
B.小区治安一直良好,未发生过任何案件,因此,不需要物业公司提供安保工作,业主们也不应给予物业公司治安维护费用
C.某业主王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刘某,双方约定由刘某支付物业费,因此,对于刘某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应要求王某、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筑单位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业主们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因此,该合同对于业主们没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业服务合同。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罗某将价值10万元的房屋一间作抵押向郝某借款8万元。抵押期间,罗某又将房屋出租给苗某居住。因苗某忘记关煤气,致使房屋着火,房屋贬值2万元。对此,郝某享有何种权利?( )
A.请求苗某向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
B.请求罗某提前还款
C.请求罗某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D.请求罗某将苗某赔偿给他的2万元予以提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法解释》第80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选项B、C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罗某将房屋设定抵押后,又将房屋出租给苗某,因苗某不慎导致房屋贬值,罗某对此并无过错,故郝某无权请求罗某提前还款,或者请求罗某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选项A错误。苗某因不慎将承租房屋烧毁,对出租人罗某负有赔偿责任,但其并无侵害郝某之抵押权的意思,对郝某不负赔偿责任。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对于苗某赔偿罗某的2万元赔偿款,系抵押物房屋价值的转化,由于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故郝某有权请求罗某将该赔偿款予以提存。
8、天宇汽修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购买汽修设备。银行要求天宇汽修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汽修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为返还贷款的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建成汽修厂找到天宇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由于天宇厂经常签订类似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在经审查建成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建成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天宇汽修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B.质权成立,商标许可使用权成立
C.质权未成立,商标许可使用权未成立
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选项A、B错误。《物权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由此可见,本题中的质押合同已生效,但质权因未经登记而未设立。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第227条第2款还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由于质权未设立,所以本规定并不适用。天宇汽修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9、于某提供一批布料要求张某为其制作一批工作服,双方约定交货时付款,张某将该批工作服制作完成后要求于某付款,但于某因债务问题无力付款,因此张某留置了该批工作服。此时因为生意需要张某急需向石某借一笔钱,石某答应借给张某,但是要求张某提供相应的担保,张某遂和于某商量用该批工作服作抵押,于某同意了该提议,于是张某和石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张某未能按时归还石某的借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张某和石某之间的抵押合同不成立
B.张某和石某之间的抵押权不成立
C.张某的留置权优先于石某的抵押权受偿
D.石某的抵押权优先于张某的留置权受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选项A、B错误。留置权人将留置物抵押,如果经过留置物所有人同意,留置权人为自己的债务履行为其债权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可为有效,发生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在此情形下,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留置权人是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债务人,债务人的权利不能优于债权人的权利,因此本题中石某的抵押权优先于张某的留置权受偿。
2022年天津高考政治试卷
一、选择题
1.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的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贵任
C 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画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 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A 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15人,因种种原因现有董事人数为10人
B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收股本为500万元,未弥补的亏损达200万元
C 股东张某、王某和甲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0%的股份,三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答案:B,C,D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该规定可知, BCD选项均正确(注意: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注册资本的1/3),A选项中公司董事人数是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不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
3.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将导致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或被没收?( )
A 董事长张某自己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所获得的收益
B 副董事长王某自行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借贷给某公司,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 总经理李某自行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
D 副总经理赵某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该条规定,ABCD选项均正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原《公司法》采用的是“董事、经理”的称谓,新《公司法》采用的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
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属于无效的是:
A 股东会作出向某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
B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60%
C 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
D 股东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的疏忽,未通知股东张某,股东会作出增加生产项目的决议
答案:A,C
解析:
《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根据《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股东会作出的向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是可撤销决议,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不能作出决议,董事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前应通知全体股东,D选项中召开股东会前未通知股东张某,召集程序违反法律,因此决议是可撤销决议,所以D选项不正确。要注意决议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哪些情形属于可撤销,二者是不同的。
5.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事项是登记申请书中的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 企业住所
B 张某的居所
C 张某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D 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答案:A,B,C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0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根据试条规定,ABC选项均是必要记载事项。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必要的从业人员虽然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必要条件,但是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不是设立申请书的必要记载事项,所以D选项不正确。
6.某合伙企业共有甲、乙、丙、丁、戊5名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甲、乙2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因为决策失误造成合伙企业亏损,应当由甲自己承担责任
B 甲对乙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应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C 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乙的委任
D 戊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7条规定,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70条规定,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9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分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撤销该委托,不须向法院申请,所以C选项不正确。
7.加拿大一家公司与中国某企业签订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该外国企业未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额,对其应当如何处理?
A 外方应当向中方支付迟延缴资的利息,并赔偿因此给中方造成的损失
B 双方应当协商修改合同,另行约定缴纳出资的期限
C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出资,企业登记机关可对其处以罚款
D 可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答案:A,D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合营各方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该外国公司未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8.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共同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成立后,乙公司不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同意,并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合营企业方能解散
B 甲企业有权自行向审批机关提出解散合营企业的申请
C 乙公司应当对合营企业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向甲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0条的规定,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他方有权提出解散合营企业的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该条同时规定,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当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营一方不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应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9.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如果甲企业清算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甲企业清算结束后,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B 乙公司对孙某的债权受到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C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D 孙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期限为5年,自乙公司对甲企业的债权成立之日起起算
答案:A,B,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期限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且即使债权人应申报债权而未申报,原投资人也应在5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年期限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起算,不是从债权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发生日起算。
10.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行为中,哪些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 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奖励给公司的中高层管理者
B 公司董事甲持有公司l万股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甲将股份全部转让
C 公司成立2年5个月,发起人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
D 公司为了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
答案:A,C,D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了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根据该条规定,AD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原《公司法》规定的是3年,注意《公司法》修订后的期限为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注意: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规定,《公司法》修订后作了较大的改变)。
二、案例分析
2000年1月,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 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新入伙,周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黄河公司于2002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问题:
1.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作为合伙人的赵超越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红天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有效。
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案:
李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合伙人赵、钱、孙、周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注意:对外,退伙人李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合伙企业内部,由于李退伙前已与其他合伙人进行了结算,他对该债务并不承担清偿责任,故其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周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赵聘任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下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②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
合伙人李的退伙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①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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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_2017司法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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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高考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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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高考政治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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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提分 方法
1.划分 句子 成分──全面地把握概念
许多政治名词概念,表面看好像很复杂,但只要我们运用划分句子成分的办法,就能迅速地、准确地、全面地加以理解。
2.区分易混词──准确地理解知识点
俗话说:一字值千金,所以读书须仔细。这些年高考的选择题和辨析题,有些题目就是在某些易混词上做 文章 ,用来检查学生是否对知识准确地掌握。
3.抓住 近义词 ──培养信息转换能力
信息转换能力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能力。在近几年的高考题中,都有一些材料题,要求阅读后完成一定的题目。这种题就属于检测信息转换能力的题目。在这种题目中,往往有一些通俗的词语,其实就对应着我们高中政治必修4《生活与哲学》课本中的名词概念。重点、中心、关键、首要,这四个名词与主要矛盾就是近义词;主流、大局、方向,这三个名词与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近义词在教学中,对于这些近义词,我们可以在课本上做好旁批,准确地理解知识点。
4.注意对应词──学得灵活
主要对应次要、现象对应本质、物质对应意识、主观对应客观、正确对应错误我们首先就应该充分注意教材在表述中的对应词,在课本上做好批注。这样,就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灵活运用的目的。
高考政治快速提分技巧
1、高考政治试卷中,很多题目都是以社会 热点 问题为载体进行命题的,因此考生在复习政治的时候,要时常关注热点问题。政治在考察能力上,主要考察的是综合能力,所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都是多样性、综合性的,考察的多是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用教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学生要重视综合能力的提高。
2、在高考政治试题中,大部分考察的知识还是单科知识,只有20%左右的知识是综合测评。因此想要提高政治分数,在复习政治的时候就要对课本中的基础知识和一些核心概念进行准确的记忆和理解,并且要能灵活运用,如果只是单纯的死记硬背,一知半解,在考察政治综合知识中都是无效的。
3、很多时候政治试题考察的都是多方面的内容,所以在政治复习的时候,考生们要注重知识点的区别和联系,加强对知识的整合,学会从整体上把握知识,形成属于自己的政治知识构架。但是要做好这一点,就要想上文中提到的一样,必须要掌握好基本概念和原理,在这个基础之上在拓展到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新的知识网络,从而提高自己的实际运用能力。
4、回归课本。很多同学在看政治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会溜号,就会犯困,喜欢做题。但是课本是政治考试命题的依据和基础,同时也是考试答案的来源,所以一定要重视课本,抓住了课本就等于是抓住了提高政治成绩的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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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选择试题及答案
安徽省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A )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国家安全机关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党政机关
2.被告一般是( A )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 )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
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C),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十五年,十年 B.十年,十五年
C.二十年,五年 D.二十年,十年
5.依《航道法》规定,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由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C )以下罚款。
A.三万元 B.四万元 C.五万元 D.六万元
6.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 A )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低碳、节俭 B.自给自足 C.奢华 D. 浪费
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 C )
A、15% B、20% C、10% D、25%
8.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的关系正确是(A )
A.只有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B.法治社会要求全体公民只遵守国家法律。
C.只要法律体系完善,法治社会就会实现。
D.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不在全民守法的范围内。
9.《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未满( A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A.16 B.18 C.14 D.10
10.证明标准( C )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
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
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
11.事业单位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处分期间为(C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二十四个月 D、三十六个月
12.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D )
A.《人权宣言》 B.《权利请愿书》C.《世界人权宣言》 D.《独立宣言》
13.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管理制度是( B )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许可证制度
C、征收排污费和自然资源补偿费制度 D、经济刺激制度
14.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 B )。
A. 教育网络 B. 科学知识 C. 行政法规 D. 技术措施
15.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B )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A 、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16.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
A.公民王某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不服的
B.甲公司认为某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
C.乙公司对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其停止侵犯丙公司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
D.公民赵某申请某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赵某不服的
17.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 C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A、县区 B、市地 C、省 D、国家
18.依《航道法》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造成航道损坏、阻塞的,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快修复抢通;必要时由( B)组织尽快修复抢通。
A.县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海事管理机构 D.航道部门和海事部门
19.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D
A. 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 由全国人大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 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 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在该地
方适用部门规章。
20.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D )登记。
A 预告 B 变更 C 更正 D 异议
21.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享有( B)。
A.资产受益权
B.债权
C.重大决策权
D.选择管理者权
22.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B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23.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 ( A )
A、公安机关 B、纪检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24.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下列哪一部门备案?(B )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认证部门
25.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A )
A.双重领导体制 B.平行领导体制 C.审检合署体制 D.垂直领导体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38题,每题5分,共70分。
25.的预防要从多方面着手,( ABD)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A 家庭 B 学校 C 儿童 D 公安机关
26.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A)处(B)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国家安全机关 B十五日 C检察机关 D十日
27.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 AB ),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A.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B.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C.错案责任领导问责制 D.办案质量任期负责制
28.(ABC )是预防毒品的三道防线。
A 家庭预防 B 学校预防
C 社区预防 D 环境预防
29.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
A. 法律与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B.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强制性,都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规范。
C. 法律与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不断变化的。
D. 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之上的。
30.住房救助通过哪些明确住房救助通过方式实施。(ABC )
A.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B.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C.农村危房改造 D.提供别墅豪宅
3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ABCD )
A.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务关系;
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经理;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D.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 ABCD )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A. 化学 B. 物理
C. 生物 D. 放射性
33.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D )
A.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 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34.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的罪犯有( AB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年满70周岁的老人 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35.长沙县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案对政府社会治理的启示包括下列哪些选项?(ABD )
A体现了政府部门法治思想、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彰显管理模式和能力的进步
B减少简单行政手段,而使用包括司法在内多种社会治理手段给予全社会更大自主空间、给予公民更多自由
C改变传统的行政手段,更加强调对社会的“控制”而非“治理”
D将司法手段融入社会治理中,极大地提高法律的地位
36.非法集资所应具备的特征包括( ABCD )
A. 非法性 B. 公开性 C. 利诱性 D. 社会性
37.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以下情形哪些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ABCD )
A.湖南某高校公开招标采购执行期为3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设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湖南注册的企业。
B.某法院采购座椅,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
C.某单位采购一批自动化设备,设定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具备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D.某单位采购电脑,设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必须是国有企业才能参加采购活动
3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BD)
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
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9—53题,每题2分,共30分。
39.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团体组织
D.企业
40.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41.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监督检查的途径有( )。
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B.会计专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C.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D.单位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4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的工作是( )。
A.会计档案保管
B.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
C.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D.稽核
43.下面对租赁合同描述正确的是哪些?ABC
A、甲与乙口头订立了租期一年的租房合同,该合同由于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B、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在期限届满后可以无限制的续订;
C、如果租赁合同双方没有对租金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则该租赁合同不生效:
D、如果租赁合同双方没有对租金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则该租赁合同不生效;
44.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要编制移交清册,其内容包括( )等。
A.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B.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
C.公章、文件和用品
D.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
45.下列各项中,属于按照税收的计税依据不同进行分类的有( )。
A.财产税
B.从量税
C.从价税
D.复合税
46.属于成品油税目的是( )。
A.化工轻油
B.喷气燃料
C.植物性润滑油
D.重油
47.下列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要求的有( )。
A.说明清楚,不漏报或任意取舍
B.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C.内容完整
D.合法合理
48.下列可以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的是( )。
A.财政部门
B.审计部门
C.监察部门
D.社会上的个人
49.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职责有( )。
A.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
B.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细则
C.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
D.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50.下列有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 )。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售货物,为实际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守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货物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1.专用发票适用于( )。
A.商品房销
B.商业批发统一发票
C.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D.广告费用结算发票
52.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先付款后发货;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B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C公司,货到后付款。为节约交易成本,B公司与A公司协商后达成对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即A公司直接将大米发往C公司所在地。在B公司已经将贷款给了A公司,A公司即将履行合同前夕,B公司得知C公司乃一专门从事活动的皮包公司,因此立即派员前往A公司请
求该公司暂时不要将大米发往C公司。A公司不予理会,依旧将大米发往C公司,C公司得到大米后便逃之天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A、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B公司行使的不安履行抗辩权;
53.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一项工程项目,工程总价为3000万元。其中,甲公司将金额为500万元的工程装潢业务分包给乙装潢公司。甲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
A.75万元
B.93.75万元
C.125万元
D.156.25万元
2017年考研政治大纲解析 怎么看
一、单项选择题
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
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人民调解法》第32条
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
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周某在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王老汉因与女儿赡养费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2008年7月判决其女儿每月向其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2010年1月,王老汉因患糖尿病,日常开支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提高赡养费的金额,法院应当受理
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居程某打伤,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卿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程某认为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卿某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
5.下列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各自特点及相互关系的一些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B.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当以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为条件,而进行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相关协议
C.仲裁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公开审理
D.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审判员则原则上不可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人民法院院长同意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实际上是一种特别程序,并非有对立当事人的一般民事诉讼,因此不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A项错误依照《仲裁法》第31、32条规定,仲裁员可由当事人选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选定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法院审判员则无论如何都不能由当事人选定,故D项错误
6.某俄罗斯所有的国际列车从莫斯科开往中国哈尔滨。列车尚在俄罗斯境内,美国公民甲在搬动行李时,不慎砸伤了下铺的德国公民乙。火车到达哈尔滨时,乙向哈尔滨市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赔偿损失,甲应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哈尔滨市法院将案件移送给莫斯科市法院审理
B.本案是在俄罗斯的列车上发生的,应适用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审理
C.应由甲、乙协商适用美国或德国民事诉讼法
D.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审理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涉外案件的管辖,中国法院根据牵连管辖,可以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诉讼程序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此没有协议空间
7.下列案件中,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理的有:( )
A.某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某甲失踪
B.某乙欠某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某丙无奈之下请求法院向某乙发出支付令
C.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发生碰撞,甲方向当地海事法院起诉请求索赔
D.某戊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某戊工作能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某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C项是海事纠纷,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通过后主要按照《海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在《海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8.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
A.张三欠李四2000元钱迟迟不还,李四找到现担任人民调解员的邻居王五,在王五的说服下,张三归还欠款。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属于人民调解
B.王鹏与李强发生经济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第13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如其后李强未履行协议,王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马刚在甲公司工作半年后,被公司开除,马刚如果对公司开除自己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进行赔偿
D.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乙公司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立案受理后,乙公司应诉答辩,但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A项争议解决方式属于调解;B项参见《人民调解法》第33条;C项属于劳动争议,应先进行劳动仲裁;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4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故D项错误。
怎么评价2017高考全国三卷
一、2017年考研政治大纲总体说明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下发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要尽快地熟悉新大纲。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在考试性质上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正如大纲中所表述的考试性质,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招生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并有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专业上择优选拔。应对这样一场作为高学历的选拨考试,对考试的范围与考查方向的把握以及具备相应的应试能力至关重要。
2017年研究生考试政治学科考试的时间、答题方式、试卷内容结构、试卷题型结构与2016年保持一致。在学科的分值比例上也没有变化,可见,考研政治的五大学科分值分布上趋于稳定。
二、2017年考研政治大纲中关于考查知识范围的变化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在知识点考查范围方面变化较大,共变化85处,其中马原理共变化52处,毛中特变化20处,近现代史变化8处,思修法基变化5处,当代没有变化。
这种情况对万学海文学员的政治复习是极为有利的,因为在教师的指导下,万学海文的学员开始复习的时间较早,并且所使用的内部资料与新大纲保证了高度的一致性。此外,大纲对比去年有变动的部分容易成为考点,这些在我们的复习计划中以及暑期强化班中都给出了详尽分析。
2017年政治考试大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变化较大,共变化52处,其中,章节标题调整1处,新增了2个知识点,调整了36个知识点,删除13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章调整了5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马克思主义的含义"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实践基础。"调整为"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阶级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发展"调整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调整为"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调整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无实质性变化,命制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章节标题无变化,新增了1个知识点,删除了6个知识点,调整了11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7年本章新增加了1个知识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对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对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
删除了6个知识点,分别是"世界观、方法论和哲学"、"社会的物质性"、"实践与人的存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分化和统一"、"人和自然的关系","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 。
调整了11个知识点,"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及其理论意义"调整为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及其理论意义"。"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调整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里。"物质和运动,运动和静止,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调整为"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基本存在形式" 。"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调整为"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及其客观性"调整为"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意识能动作用及其表现" 调整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里。"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调整到"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调整为"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唯物辩证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
调整为"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矛盾分析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两个考点。"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调整为"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增强辩证思维能力" 调整为"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变化较大,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章节标题无变化,调整了2个知识点,删除知识点4个。具体表现如下:
知识点调整2处,分别是:2016年"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的主要内容。"调整为 2017年"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2016年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2017年"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删除知识点4个: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及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思想路线、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相互关系、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以及认识、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四章调整了5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含义、构成及作用。"在2017年调整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2016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内容及其意义。"在2017年调整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2016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及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2017年调整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及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016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在2017年调整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2016年"科学技术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在2017年调整为"正确把握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含义、构成及作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内涵、社会形态的内涵、科学技术革命的作用、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人的本质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科学技术革命的作用、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章新增了1个知识点,调整了5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新增了一个知识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演进和更替。"
调整了五个知识点,分别是:
2016年"商品的二因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调整为2017年"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
2016年"科学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调整为2017年"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2016年"产业资本正常循环的条件。"调整为2017年"产业资本运动的基本前提条件。"
2016年"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形成及其尖锐化。。"调整为2017年"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2016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质、根源、具体表现和周期性。"调整为2017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本质特征、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和周期性。"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劳动力商品的特点与货币转化为资本、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的本质、源泉和后果、资本有机构成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六章章节标题调整1处。具体表现如下:
第六章:章节标题调整两处,分别是:
2016年"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调整为2017年"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垄断资本国际化条件下的垄断组织、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实质、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原因和实质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章章节标题调整1处,删除了3个知识点,调整了3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第七章:章节标题调整1处,分别是:
2016年"(七)在实践中探索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
"调整为2017年"(七)在实践中探索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
删除了3个知识点:"无产阶级革命的特点、形式。""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苏联模式的形成、特征及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
调整了3个知识点,分别是:2016年"社会主义从一国到多国的发展。"调整为2017年"社会主义在苏联一国的实践。"2016年"20世纪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贡献及发展的曲折性。"调整为2017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贡献。" 2016年"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调整为2017年"俄、中等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与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原因和实质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八章章节标题无变化,调整了4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八)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
调整了两个知识点,分别是:第一节知识点2016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预见未来社会的科学立场和方法" 调整为2017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展望未来社会的科学立场和方法。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第二节
2016年"共产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和长期性"调整为2017年"实现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2016"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意义"调整为"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2016年"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调整为2017年"正确理解"两个必然"和"两个绝不会"的关系",无实质变化,文字表述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2017年政治考试大纲,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变化不算大,共变化20处,其中,章节标题调整2处,新增了6个知识点,调整了12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章:本章调整了1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大理论成果的关系"第一节:2017年调整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大理论成果及其关系。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四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章:本章章节标题调整2处。具体表现如下:
2017年的本章章节标题调整2处,调整1处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及其主要矛盾调整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主要矛盾。调整2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调整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六章:本章变化2处,新增知识点1处,调整知识点1处。具体表现如下:
第六章:2017年第二节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中新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第三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第一章第三节调整到第六章第三节。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章:本章调整知识点2处。具体表现如下:
本章调整了2个知识点,具体如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调整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单成一个知识点。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本章考查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八章:本章变化知识点6处,调整了2个知识点,新增知识点5个。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第一节中的知识点 "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调整成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2016年第三节中的知识点 "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调整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新增知识点5处: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注意克服几种倾向、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推进供给侧改革、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
第九章:本章章节标题本身无变化,调整了1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第一节知识点"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调整为2017年大纲"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是文字调整,无实质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新形势下对台湾工作方针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章:本章章节标题本身无变化,调整了1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第二节知识点"和平发展道路的根据和重要意义"调整为2017年大纲"坚持和平发展道路的根据和重要意义。"属于文字调整无实质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一章:本章调整了2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第一节知识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调整为2017年"一切为了人民"文字表述变化无实质变化。
2016年第三节知识点"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军事力量体系"调整为2017年"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文字表述变化无实质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一切为了人民、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二章:本章知识点调整2处。具体表现如下:
2016年第一节的"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调整为2017年"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016年第二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调整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文字表述变化无实质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命制试
题的可能性较大。
2017年政治考试大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变化不大,共变化8处,其中,删除了1个考点,新增了2个知识点,调整了5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章章节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反侵略战争的失败及其原因、民族意识的觉醒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农民斗争的意义和局限、戊戌维新运动的意义与教训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三民主义学说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和教训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四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中国***的创建及其意义、大革命的意义、失败原因和教训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土地革命战争的发展及其挫折、遵义会议、中国革命的历史性转折与红军长征的胜利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六章调整了3个知识点,新增1个考点。具体表现如下:
调整了3个知识点,2016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及其基本策略"调整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2016年的"大后方的抗日民主运动和进步文化工作"调整为"大后方的抗日民主运动";2016年的"抗日战争胜利的意义、原因和基本经验"调整为"抗日战争胜利的意义、原因"。新增1个考点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系统阐明"。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中国***成为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系统阐明、抗日战争的胜利及其意义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章新增1个考点。
新增的考点是"中国***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土地改革与农民的广泛发动、中国***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格局的形成、人民政协与《共同纲领》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八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及其伟大意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九章调整了2个考点。
调整的2个考点是:2016年的知识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发表"调整为考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发表";"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基本建立"调整为"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发表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十章删除1个考点。
删除的考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中共十八大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其根本原因和主要经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2017年政治考试大纲,思想道德修修养与法律基础部分变化不是很大,具体变化共5处,其中,新增结束语1处,删除知识点2处,知识点调整2处。具体表现如下:
绪论:本章稍有变化。删除一节内容以及删除一个知识点。共删除知识点2处,具体表现如下:
删除第一节"适应人生新阶段"及本节中的"确立成才目标"。 删除知识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考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培育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考点-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以及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
第二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考点"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中国精神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知识点"正确认识人生矛盾、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以及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四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复习,其中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考试大纲将其进行具体划分,对我国大学生道德素质培养及考察更加全面,考察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六章:本章稍有变化,知识点调整2处,具体表现如下:
"法律的一般含义"调整为"法律的含义"、"法律的演进与发展" 调整为"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思修法基于热点问题结合更加紧密尤其在最近几年格外明显,2017年着眼全面进行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完美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及基本格局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继续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的基本框架进行命题,其中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基本问题、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出题的可能性较大。
第八章:本章无变化。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继续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的基本框架进行命题,"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命题的重点。
结束语
此处是新加的结束语部分。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7年如何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应该是命题的重点。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突破模拟试题及答案:不定项选择3
2017年高考全国三卷理综,以考纲为范围,以主干知识为牵引,围绕能力为中心,以服务于高校人才选拔为导向的命题基本出发点,结构合理、考察主干、注重能力、渗透素养。
试题体现了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信息、综合思维处处体现。
总之, 2017年的新课标理综卷试题,体现了四个考核目标和要求,关注了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凸显了高考命题的能力立意。纵观今年试题,紧紧围绕《考纲》和最新的《课程标准》,一方面注重考查双基,另一方面强调能力考查,尤其是注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区分度明显,难度与2016年接近。
三、不定项选择题。
第91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详解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表现为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江某私下用信用卡取走现金,这是一种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罪。而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江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即信用卡罪处理。
第92题 2005年,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 计算问题的复函有关问题的请示》(劳函字[2005]第023号)。针对此请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2005]104号文)。叶某等人向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有关问题的请示》。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复函》的形式答复:“本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请示工作的函件(即第023号文),属于政府内部公文事项,不予公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叶某等人可以针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复函》申请行政复议
B.叶某等人认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市监察机关举报
C.叶某等人认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市人民政府举报
D.叶某等人不可以针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复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故BC两项正确;根据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正确,D错误。
第93题 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1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并告知甲原审查批准机关于2001年6月1日又作出一批复,该批复指出,2001年4月1日批复只是批准股权转让合同,未批准股权回购条款,股权回购时仍需报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机关2001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
B.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C.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D.甲在2003年8月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曰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正确答案:B,C,D
详解本题需要结合行政诉讼的一般法理进行分析。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1条规定,本题中,尽管第二个批复与甲有关联,但并没有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是对合同手续的一个规定,对合同的效力也没有直接的明确的影响,因此C项是正确的。同时,甲和乙之间的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因此B项也正确。根据该解释第41条规定,本案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已经过了诉讼期限。故D项正确。对于A项,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几种文书中,并不包括批复,因此,不能直接要求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批复。
连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4~96题。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入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第94题 城建公司以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听证为由,主张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是否成立?( )
A.理由不能完全成立,因责令停产停业“可申请听证,而罚款不可以申请听证
B.理由不能完全成立,因较大数额的罚款可以申清听证,而责令停产停业不可申请听证
C.理由成立,因较大数额的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均可申请听证
D.理由成立,因任何数额的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均可申请听证
正确答案:C 《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 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该行政处罚没有遵守法定程序,C项正确。
第95题 如果该城建公司提起复议,应向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A.该市人民政府
B.既可向上级城建机关也可向上级质量监督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该市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
D.只能向上级城建机关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A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 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市人民政府,因此,A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96题 在复议期间,该城建公司建造的居民小楼发生严重坍塌,致使一儿童死亡,复议机关认为该城建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应如何处理?( )
A.应直接判处刑罚
B.应直接移送法院
C.应直接移送公安机关
D.应移送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D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 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知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连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7~100题。
甲、乙、丙3人实施信用证。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3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2个月身孕。
第97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A,D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这里所说的只是可以不批捕而并非应当不批捕。换言之,对怀孕的妇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也是可以的。据此,A选项正确。该规则第92条第2款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据此,B选项错误。该规则第97条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桢查。据此。C选项错误。该规则第101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据此,D选项正确。
第98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正确答案:C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第93条规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分别报请相应的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或主席团(会议期间)许可。据此, C选项正确。
第99题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D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这里所说的只是可以不批捕而并非应当不批捕。换言之,对怀孕的妇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也是可以的。据此,A选项正确。该规则第92条第2款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据此,B选项错误。该规则第97条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桢查。据此。C选项错误。该规则第101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据此,D选项正确。
第100题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正确答案:A,B,C,D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此直接看出,A、B、C、D均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