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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志愿规则_湖北高考志愿是怎么填报的
tamoadmin 2024-06-28 人已围观
简介1.湖北高考志愿如何填报2.湖北高考志愿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3.湖北省提前批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4.湖北高考志愿投档规则湖北省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填报志愿,即1个院校专业组代表1个志愿,考试模式是3+1+2湖北省是实施3+1+2模式的新高考,考生可以有12种不同的选科方式,所以院校的专业组也需要在选科方式上做出区分。以院校专业组设置志愿时,每所高校都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中
1.湖北高考志愿如何填报
2.湖北高考志愿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
3.湖北省提前批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
4.湖北高考志愿投档规则
湖北省将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填报志愿,即1个院校专业组代表1个志愿,考试模式是3+1+2
湖北省是实施3+1+2模式的新高考,考生可以有12种不同的选科方式,所以院校的专业组也需要在选科方式上做出区分。以院校专业组设置志愿时,每所高校都可以设置一个或者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中又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专业,这些专业组的选科要求必须要是一致的。
新高考
院校志愿改为了院校专业组志愿,旧高考中由于有文理分科,1所院校即1个志愿,大家只要在院校下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即可;在新高考中,由于很多专业都有选科的限制,所以需要在满足选科要求的专业组下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平行志愿的数量增加了。旧高考中,各个批次仅设置6-9个院校志愿;新高考中,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达45个,其他批次也有20个,平行志愿总数增加了很多。
湖北志愿填报
湖北高考志愿如何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2日17:00,实行分段截止。
第二次集中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1日17:00。
二、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模式——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一般是指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普通类中同一高校的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同一高校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设置为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填报志愿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设置院校专业组。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艺术本科B和艺术高职高专批的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即:同一高校招生类别相同的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
艺术本科A梯度志愿的院校专业组按招生院校设置,即:同一高校的所有招生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设置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设置。
填报志愿使用6位院校专业组代号,由4位院校代号和2位顺序生成的专业组代号构成。如某大学的院校代号为A001,第02个院校专业组的代号即为A00102。院校专业组是一个整体。8月11日17:00。
三、湖北高考志愿投档——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
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进行投档,投档后形成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分数越高,投档排序越在前面。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排序。
考生可以填报同一院校的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也可以混合填报不同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轮到某考生投档时,计算机按照该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专业组有计划余额,且符合投档条件时,考生档案即投到该院校专业组。
已经投档的考生不再检索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因故退档的,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录取。
湖北高考志愿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
湖北高考志愿如何填报
一、了解院校信息
在填报志愿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各个院校的招生情况和专业设置。可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或院校官网查询,对比不同院校的排名和分数线,同时留意学校的地理位置和就业前景等方面。
二、明确自己的志愿定位
根据自身的成绩和兴趣爱好,确定自己应该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方向。要慎重考虑各个因素,不仅考虑就业前景和专业实力,还要考虑自身兴趣和发展倾向。
三、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先选择自己最想上的学校和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其次再填写其他志愿。同时,要留意各个批次的填报时间和分数线,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志愿,不能贪心而导致高分志愿失掉,也不能无谓浪费填报机会。
四、信息核对和提交
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要注意核对自己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志愿。同时,还要留意院校或招生单位公布的有关志愿填报的通知和新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变化。
2023年湖北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1、实事求是。考生要根据高等学校的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和专业进行综合分全面考虑、统一安排。知己知彼是正确高考志愿填报的基础,志愿不要偏高,但也不要偏低,偏高容易脱离实析,际,难以实现自己愿望,偏低影响将来发展与成才。
2、拉开梯度。考生在同一批次内选报院校志愿时,相邻两个顺序志愿之间应有一定的“差异”。即第一志愿院校选定后,考生在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栏内选报的院校一般应是连续几年内生源不是很充足的院校
这种差异不是指两所院校录取线的不同或两所院校知名度的差异。填报志愿拉开梯度有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考生如果按照这种差异选报志愿,排在后面的院校顺序志愿发挥作用的几率会更大一些.会,
3、留有余地。填报志愿要掌握好合理的梯度,在慎重填报第一志愿的前提下,填报第二志愿时不要集中于同层次,应注意拉开档次。同时,做到有进有退,退是为了进,在专业上退是为了院校上的进,在院校上的退是为了专业上的进,要充分留有余地,以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
湖北省提前批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
湖北高考志愿是平行志愿。
高考志愿录取规则是平行志愿,指考生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平行志愿是指高考志愿的一种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而传统的顺序志愿则是根据“志愿优先,按分排序”。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对六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的注意事项: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投档人数多于录取人数。如某高校招生计划为100人,提档比例为102%,则被提档的102名考生中,肯定有2人面临退档风险,分数越接近投档线的考生风险越大。
2、考生虽然达到了学校的投档分,却没有达到所报的专业分,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那么将会被退档。
湖北高考志愿投档规则
2023湖北高考主要以平行志愿为主。但是艺术本科A设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
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是两种不同的填报志愿方式,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志愿的填报和录取的规则上。
1、顺序志愿:按照学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填报和录取的方式。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志愿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顺序填报,第一志愿是最优先考虑的学校和专业。录取时,高校会按照学生的高考分数和排名,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学生。如果学生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依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直至录取结束。
2、平行志愿:同时将多个志愿学校和专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的方式。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成绩,选择多个志愿并一并填报。录取时,高校会按照学生的高考成绩和排名,根据学校的录取规则,同时考虑学生在多个志愿之间的录取情况。如果学生的高考成绩能够满足第一志愿的录取要求,就会直接被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依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直至录取结束。
总的来说,顺序志愿是根据优先级逐一录取,考虑的顺序非常严格;而平行志愿是同时考虑多个志愿,根据成绩和志愿的匹配程度综合考虑录取。平行志愿相对灵活,能够充分发挥学生选择的余地,提高被录取的机会。不同的省份和高校可能采用不同的志愿填报方式,具体的规则和要求,需要参考当地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湖北高考的一些基本信息
1、高考时间:湖北省的高考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具体日期会根据当年的日历安排而有所调整。考试一般持续2-3天。
2、科目设置:湖北省的高考科目设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科目。其中,综合科目可根据不同学科的选择进行考试,如文科生的综合科目可以选择政治、历史、地理等。
3、高考报名: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高考报名。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学生信息表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4、高考成绩与录取:高考结束后,湖北省会按照一定的录取规则和程序,公布考生成绩。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分数和排名情况,与所报考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匹配,参与高校招生录取。
5、录取方式:湖北省的高校录取方式主要有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和高考成绩招生两种形式。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是在一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录取学生;高考成绩招生则是主要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根据《湖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4.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投档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省招办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投档录取规则,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省招办在投档前向高校提供模拟投档生源分布情况,高校结合模拟投档情况和招生计划数,与省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45.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要求,重视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证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和录取工作平稳顺利,保障各类信息公示和录取信息发布的安全。要加强与省招办招生现场的联系,根据我省录取工作进程,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和退档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有序开展。由于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高校和省招办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在下一轮投档开始后,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一轮已投档考生档案。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院校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
46.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7.对各批次中有特殊录取要求的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除政策规定外一般不得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实行分类投档的专业或专业类与其他专业类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投档线。
48.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的院校(专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录取方案、各专业录取规则、各专业实际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接受社会监督,并报省招办备案。
49.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业投档成绩(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可以安排本校体育类30%的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自主确定体育素质测试和文化录取标准。
50.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小语种、航海、军队、公安、消防、司法、安全等高校(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按中国民航总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员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有关规定执行。
51.按教育部、中央政治工作部、中央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件要求,军队院校录取执行规定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检标准要求的专业合格种类和性别实行分类投档,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合格生源中录取。军队院校不得录取无军校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
52.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结合我省实际,中央部门高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未提要求的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高校,执行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从2021年起,所有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从今年起,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53.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等文件执行。
54.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执行。
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执行。
55.航海类本科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申请,可降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56.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和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时,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结合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区域。
57.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与院校其他计划在同一批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计划投档线,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同批次线上计划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58.免费医学生计划招收具备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降分征集志愿完成计划。
59.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安排在同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分类投档。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转为非定向计划。
60.少数民族预科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档线下8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恩施州、宜昌市的长阳县和五峰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户籍在少数民族乡镇、办理了优录证明且在少数民族乡镇所在县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
61.民族班和西藏班投档控制线在院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档线下40分以内,与院校同批次其他计划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分类投档,学校择优录取。民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西藏班的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
62.中南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本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只录取全省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63.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江汉大学面向当地考生的本科计划实行分类投档,可以低于本校其他招生计划投挡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模拟投档时,若批次线上面向当地招生计划生源不足,则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
.本科第二批院校生源不足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有效生源不足,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可以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
65.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计划录取,按对应的联办本科院校分类,实行分类投档。最低录取分数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
66.技能高考本科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文化综合和专业技能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高专各专业类别统一划一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专业类别划线。技能高考考生录取时,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排序,实行分类投档录取。
67.进行单独招生考试(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少年班、高职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的高校,应按教育部和我省要求开展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并将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建库,按时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办理录取手续时须向省招办提供录取工作报告,包括录取工作依据、录取规则及标准、录取分数线、工作程序、是否公示等内容,报告需经招生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68.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补录、不换录。所有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其他录取。
69.省招办负责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凭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70.各高校对当年录取新生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凡是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71.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或向社会公布,严禁非法传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