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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高考录取情况,天津2016年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津的高考加分政策1、天津春季高考的性质天津市普通高考分为春季高考(每年3月考试)和秋季高考(每年6月考试)。天津春季高考是国家对天津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政策。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因此,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的考生毕业待遇是完全相同的。2、外省市学生能如何参加天津春季高考依据天津市教育政策外省应往届高中毕(结)业生,到我院注册中专学籍后具有报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资格。考生不需要天津市户口,这
1.天津的高考加分政策
1、天津春季高考的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考分为春季高考(每年3月考试)和秋季高考(每年6月考试)。天津春季高考是国家对天津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政策。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因此,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的考生毕业待遇是完全相同的。
2、外省市学生能如何参加天津春季高考
依据天津市教育政策外省应往届高中毕(结)业生,到我院注册中专学籍后具有报考天津春季高考的资格。考生不需要天津市户口,这是政策规定允许的,不是高考移民。
3、天津春季高考的特点
(1)考试科目少、考试难度低
春季高考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编的《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四科。春季高考试科目只有4科、考试范围较少、试卷难度低,相当于高中二年级会考水平。
(2)录取分数低、录取率高
考生不分文理,试卷统一。每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共计600分。近两年录取分数线在170-250分之间。一次录取率可达96%以上,二次降分后几乎100%录取。其录取分数之低,录取比例之高都是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
(3)录取院校专业多,考生报考专业不受限制
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院校29所,均为天津市普通高校。这些录取院校教学环境好、师资力量强、就业渠道畅通。涉及文史、理工、农业、医学、艺术等各类热门专业400多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选择面宽而灵活。
(4)多项选择升学
考生在天津报考春季高考同时,还可在考生所在地报考全国高考。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有升学愿望的考生在天津大专毕业后可以参加天津市组织的高职升本科考试。成绩优秀者,可以继续到本科院校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5)就业都有前途
天津市作为国家职业教育基地,各高校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培养,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强,专业技能适用面广;同时天津滨海新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学生毕业后享受到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就业优势。
4、春季高考与秋季高考毕业待遇是一致
春季高考学生在毕业时取得天津市普通中专毕业证和派遣证,和秋季高考毕业待遇同等,同一时间入学,同时毕业均是国家统招毕业生并可在高职院校接高职本科。天津的高考加分政策
每个地区的高考录取分数线都有所不同,以以下城市为例:
1、天津
理工类
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12分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24分
文史类
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32分
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60分
2、辽宁
普通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373分
专科(高职、提前专科)控制分数线:180分
普通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525分
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417分
专科(高职、提前专科)控制分数线:180分
体育理工类本、专科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180分
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45分
体育文史类本、专科
艺术理工类
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67分
本科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180分
艺术文史类
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96分
本科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180分
高水平运动队理工类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67分
高水平运动队文史类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96分
中职升学(本、专科)
文化基础课成绩控制分数线:80分
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85分
3、重庆
普通文史类
本科第一批527分
本科第二批435分
高职专科批140分
普通理工类
本科第一批525分
本科第二批416分
高职专科批140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划定原则
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统一高考总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按照选考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特殊类型资格线。
艺术类、体育类根据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和体育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及专业分数线。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考加分项目,加十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高考加分项目,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法律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取消部分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两次或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其中一次须是高中三年级获得)高考加分项目。考生相关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三)保留和完善部分高考加分项目。 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均为10分。保留"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20分。完善"少数民族考生"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只适用于本市市属高等院校在本市招生时使用,加分分值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