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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新高考_宁波大学新高考必选科目
tamoadmin 2024-05-30 人已围观
简介1.宁波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浙江省高校名单一览表宁波大学属于一本。一本也指提前批次,高考提前批次也叫“零批次”,顾名思义就是在普通批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的批次,是将一部分类别、性质、专业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学校(专业)集中起来,在大规模招生之前进行录取。这个批次之所以提前录取,是为了优先保证相关院校和专业的生源。提前批的特点是院校和专业都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于普通批次的相关院校或专业。提前录取
1.宁波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浙江省高校名单一览表
宁波大学属于一本。
一本也指提前批次,高考提前批次也叫“零批次”,顾名思义就是在普通批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的批次,是将一部分类别、性质、专业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学校(专业)集中起来,在大规模招生之前进行录取。
这个批次之所以提前录取,是为了优先保证相关院校和专业的生源。提前批的特点是院校和专业都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于普通批次的相关院校或专业。提前录取的普通院校包括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其他定向生、小语种、一些特殊类院校、基地班和实验班等。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艺术类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宁波大学简介:
宁波大学,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该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
学校有教职工3065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058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3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01人,博士学位人员1567名。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
宁波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高考614分能上华南农业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学校。
扩展知识:
1、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简称“华农”,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111计划”,粤港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土地总面积8261亩,其中天河五山校部4457亩,增城教学科研基地3804亩,建筑总面积140万平方米;设有25个学院(部),开设101个本科专业;
拥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教职工3455人,其中专任教师2388人;
在校生5万余人(含留学生),其中本科生3.8万余人,研究生约1.2万人。
2、宁波大学简介
宁波大学,简称“宁大”,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有主校区、梅山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45亩,有纸质图书315.6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
设有23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开设59个本科专业;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
有全日制本科生19320名,各类研究生11554名,国际学生1372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1146名;有教职工3116名。
3、中国矿业大学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是教育部、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浙江省高校名单一览表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既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专业、航海类专业,均按专业招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计学(ACCA)和会计学(CPA Canada)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招生录取后以“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分别组建会计学(ACCA)特色方向班和会计学(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
第十三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学校仅招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在上述4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通过高考统招和学生入学后选拔产生,是个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0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和篮球两个项目,招生计划数为田径8名、篮球4名(限男生),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体育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田径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指单项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篮球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体育专项测试名次或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为:法学类(阳明创新班)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数学类(阳明创新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省生源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为普通类高考总分超过浙江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被录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省高校名单有: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
1、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也省内唯一一所985高校,前身是创立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学校的学科实力优秀,开设的专业涵盖13大学科门类,综合性非常强,几乎没什么短板。
2、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是双一流高校,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学校于1986年创立,目前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涵盖11大门类,拥有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
3、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始建于1953年、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目前是一所比较强的理工类院校,化工、机械、控制、生物、计算机、工商管理等专业都很厉害。
2023年浙江省高考政策如下:
1、2023年浙江高考不分文理科,2023年浙江是新高考地区。浙江新高考文理不分科,采取七选三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任选3科。
2、浙江新高考政策一是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是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两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3、2023浙江高考赋分规则为: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并赋分,起点赋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