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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0单列类录取分数线_2022南疆单列分数线
tamoadmin 2024-07-12 人已围观
简介1.南疆单列人数2.上海的大学哪个属于南疆单列3.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4.2022年对口援疆和南疆单列哪个好5.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6.2022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7.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其他信息:2022年新疆高考户籍学籍的要求有:1.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两年,学籍满三年,可参加新疆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是不享受南疆单列优惠政策。2.考生及父母一方或
1.南疆单列人数
2.上海的大学哪个属于南疆单列
3.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4.2022年对口援疆和南疆单列哪个好
5.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6.2022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7.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其他信息:
2022年新疆高考户籍学籍的要求有:1.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两年,学籍满三年,可参加新疆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是不享受南疆单列优惠政策。2.考生及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三年,学籍满三年,可享受新疆高考政策,包括普通院校,南疆单列优惠政策和对口援疆。 2022新疆高考户籍学籍要求是什么 第一种情况是对户籍和学籍都有要求,第二种情况是只对学籍有要求,参加新疆高考户籍和学籍的要求,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两年,学籍满三年,可参加新疆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是不享受南疆单列优惠政策。2.考生及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三年,学籍满三年,可享受新疆高考政策,包括普通院校,南疆单列优惠政策和对口援疆。3.艺体类特殊考生,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口在新疆,然后考生在新疆读完小学,小学或初中毕业以后去内地上中职,上完以后可回来新疆参加高考,但是呢,只能报考艺体类的特殊院校。4.父母一方工作调入新疆,但必须是体制内工作,也就是说是党政机关内或者是事业单位,考生及父母一方户籍满一年,学籍一年,即可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不享受南疆优惠政策。 针对学籍要求这块主要是针对来疆务工人员,分为三种情况,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情况: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居住证明,交社保记录或纳税证明,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籍满4年,可报考疆内的专科,学籍满5年,可报考疆内本科和疆外专科以及对口援疆,学习满6年,可报考疆内疆外的本科和专科院校以及对口援疆,但是不能报考公安类院校。 户籍不在新疆均不能享受南疆单列优惠政策。另外再补充一点,就是说内高班的学生如何参加新疆高考。考生及父母一方户籍满两年,然后考生在新疆这边有一年的学籍,就可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是没有南疆单列优惠政策。 新疆高考难不难 新疆高考难度在全国来说,属于普通模式。 新疆省高考是普通难度,新疆大,但是人口其实不是很多,考生人数在全国算是比较少的省份。每一项录取率,都在全国是处于中游位置。并没有像很多人想象中的那样“在新疆考试会不会很容易”,总体来说和重庆差不多的水准。
南疆单列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教学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高水平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icafuc
招生网址:招生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1
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
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
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
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
大气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7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8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9
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0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4
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5
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6
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7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8
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9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20
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1
消防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5
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6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7
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8
翻译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9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3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
31
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32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33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特点,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见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八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1166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第三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第十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对我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31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的大学哪个属于南疆单列
118人。根据查询南疆教育局官网得知,2022年新疆单列类考生人数为188人,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人数为21.85万人,相比2021年约增长了5.24万人,单列类分为单列类考生及单列类专业。
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的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属于南疆单列。根据相关信息查询,上海海洋大学是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贫困南单本一(南疆单列)理工。2022新疆高考提前批大学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等。
2022年对口援疆和南疆单列哪个好
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741。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 颁发 毕业 证书 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 书 种类: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九条?学校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大学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塔里木河源头、红色军垦之城、兵团南疆中心城市——阿拉尔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06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练功厅、多媒体教室、网络微机教室、语音室、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全。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始终坚持严谨治学、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坚持立德树人、爱国爱疆、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纺织品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护理、空中乘务、通用航空器维修15个专业。
近两年,学院学生多次在国家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2021年,学院原创情景剧《我们都是追梦人》获得国家教育部第六届 大学生 艺术 展演一等奖和优秀创作奖,与北大、清华等 双一流大学 同台演出。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积极推行“1+X”证书试点工作,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 就业 竞争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三)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四)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五)具体组织 新生 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 考试 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专毕业生并在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考生,可报考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章?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专业目录 为准。
第十六条? 学费 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一)学费:3300元/年·生
(二)住宿费:800元/年·生(4人间)、600元/年·生(6人间)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 志愿 顺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考生在 平行志愿 投档时,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理工 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三校高职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直升高职(专科)考试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通航产业学院招生专业录取身体条件要求如下:
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4cm-185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正常,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第二十三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公示: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可评选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家庭困难学生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推荐在第一师阿拉尔市区域内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疆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的,还可享以下政策:
(一)免学费。
(二)免住宿费。
(三)免教材费。
(四)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五)优先推荐申报兵团奖学金。
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疆单列。
1、范围不同。对口援疆有国家级,地方和高校三种,它面向的都是全国比较连片的贫困区或贫困县,南疆地区也属于贫困地区,也在范围之内。
2、优惠条件不同。对口援疆不加分,南疆单列加10分。
3、对口援疆只能报考贫困专项,而南疆地区的孩子既可以报南疆单列,又可以报贫困专项,录取批次是一样的。总结南疆单列条件更宽松,要求更低,竞争更小,录取分数线也更低。
2022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新疆 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招生 工作 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民办院校。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院****:0991-5945901;5945902。
第五条 院校地址、办学层次、类型及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邮编:8300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0991-5945901。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的招生 就业 工作委员会,下设以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22年 高考 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南疆单列、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根据“ 志愿 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 理工 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 语言 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 考试 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开学报到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按录取通知 书 及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报到严格进行资格初查,学院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 考证 、学籍档案等证件材料,和新生本人实行对照检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 学费 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八条 在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第六章 毕业 待遇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 证书 。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合格者,可获得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或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维修电工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专科 毕业生 ,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报考专升本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现代通信技术及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59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2022年 湖南 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语译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1535;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 山西 路。
第三条?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座落在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株洲工学院升格为湖南工业大学,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港澳台地区学生、外国 留学 生招生资格。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 艺术 类、 体育 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 师范 生培养、职高对口、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学校专科招生的对象为:普通 高考 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 书 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校外人员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与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合署办公,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使其职能,以下统称招就处)和监督办公室,分别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察督导。
招就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做好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的研判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工作规划,编制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色、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负责组织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和实施 新生 录取工作。
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就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拟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招就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招就处将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 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委员会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招就处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 学习 和技术培训,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招生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报考我校。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考试和录取工作中尚未决定或公示的事项。
第六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六条?除教育部明确规定外,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第十九条?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额未满,根据所剩余的专业计划招收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录取过程中所有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文史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外语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理工 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外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志愿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 学费 外,另收取ACCA课程费10000元/年;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学费外,另在大学前三年收取CFA课程费16000元/年。
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对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以校级联考成绩为准。
报考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报考美术类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类)(公费)、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专业计划根据投档情况,按照湖南省的规则录取。
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参加学校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并达到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方法按生源所在省份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参看当年招生简章。
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具体要求可查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六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进档考生以实际高考总分和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专业优先”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
第二十七条?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国家,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若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科专业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材料工程技术的教学在醴陵教学校区。
第二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为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贷、勤、免、补等“六位一体”的奖励与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学校绝大部分专业开展汉、英教学,除英语外,不宜其它语种考生报考。若其它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附则
第三十五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731-22183300 , 22183311,22183355;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电子信箱:zsb@hut.edu.cn,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731-22183091。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2022年新疆普通高考志愿填报于6月25日12时开始,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3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4日23时。
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须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网上信息初始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其他操作。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规则说明
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